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参加福建省2023年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的通知

日期:2023-03-31 09:21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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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教办发〔20234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

根据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福建省2023年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的通知》(闽教电馆〔2023〕07号)精神现就组织参加福建省2023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教、特教教师及教研和电教人员。

二、  项目设置

(一)福建省2023年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项目设置详见“指南"(附件3));

(二)职业教育专项(项目设置详见:职业教育专项指南"(附件6));

(三)中小学课例专项(人工智能教育教学课例)(项目设置详见:中小学课例专项(人工智能教育教学课例)指南(附件7));

(四)中小学课例专项(虚拟实验教学应用课例)(项目设置详见:中小学课例专项(虚拟实验教学应用课例)指南(附件8))。

三、作品报送程序

(一)各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当地中小学(含幼儿园)、 特殊学校教师踊跃参与,并做好作品评审和报送工作。国家级、省级教育信息化示范校、实验校,近五年获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单位或近三年获省“生信息素养 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直接向省馆报送。

(二)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三)各县(市、区)参赛作品需经当地电教(装备)站筛选后统一组织报送,必须兼顾每个项目;局属学校参赛作品经校教研部门筛选后统一组织报送。各县(市、区)和局属学校推荐作品数量见附件1,请于2023515日前将推荐作品上传至三明市教育资源平台。

(四)本次活动采用无纸化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局属学校推荐作品需按多媒体课件、微课、单课时的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多课时的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等项目分类整理上传,推荐作品必须提交“作品登记表(附表一、二)”和作品相关资料,其他要求详见“参赛指南”。

(五)各单位要确保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与参赛作者填写的参赛作品登记表信息一致。请务必规范、准确填写名字、单位、手机等信息,截止日期后不能修改。

四、作品上传要求

(一)不接受个人上报上送,必须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局属学校遴选后统一上传到资源平台网盘,平台将于55日至12日开放上传(文件分类压缩后上传),用户名及初始密码见附件2

(二)网盘登录及客户端下载地址如下:http://218.67.78.29下载安装完成后,使用账号登录,将作品上传至网盘“2023年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文件夹。个人资料修改及操作统计可通过登陆网页版实现。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局属学校务必准确填写“各组织单位推荐作品名单”汇总表,将作品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版于2023525日前发送至市装备站邮箱。联系人:田新澎;联系电话:8225071;电子邮箱:smjyzb@163.com

 

附件:1.各县(市、区)、局属学校推荐作品数量

2.各县(市、区)、局属学校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3.福建省2023年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指南

4.推荐作品名单汇总表

5.职业教育专项指南

6.中小学课例专项(人工智能教育教学课例)指南

7.中小学课例专项(虚拟实验教学应用课例)指南

  

       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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