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明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职工入明疗休养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总工会:   现将《三明市2023年上海职工入明疗休养优惠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职工疗休养基地、景区、旅行社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明市总工会   2023年1月12日   三明市2023年上海职工入明疗休养优惠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深化沪明对口合作,吸引更多的上海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劳模来明疗休养,促进我市职工疗休养工作提质增效和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政策内容   (一)团队优惠政策   对来明入住三明市职工疗休养基地的上海市职工(劳模)疗休养团队,连续入住同一家基地2晚以上的,凭相关县(市、区)总工会认定所出具的证明材料,由各承接的职工疗休养基地负责景区免门票接待(不含景交、缆车、游船等费用)。所涉及的门票费用,景区与各基地按门票(不含景交、缆车、游船等费用)五折优惠结算。优惠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工会会员优惠政策   上海市工会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含电子会员证)及本人身份证,可享受景区门票费用五折优惠(不含景交、缆车、游船等费用)。优惠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参与优惠景区名录   (一)国家A级旅游景区   格氏栲、清枫谷、福建三钢工业旅游区、桃源洞—鳞隠石林、安贞堡、莲花山、中华桂花文化园、天鹅洞、客家祖地、金铙山景区、金湖景区、寨下大峡谷、上清溪(按75元/人结算)、九龙潭(日游陆地)、明清园、尚书第、玉华洞、侠天下、古溪星河休闲旅游度假区、桂峰古村落、九阜山、朱子文化园(朱子文化苑)、联合梯田、尚农生态旅游区、花海乐园、东坂古寨。   (二)其他旅游点   淘金山、七仙洞、莲海玉家、明一天籁牧场。   附件:承接优惠职工(劳模)疗休养团队基地名单   附件   承接优惠职工(劳模)疗休养团队基地名单   序号   级别   基地名称   联系人   1   国家级   清流天芳悦潭天悦疗养院   游开雄   2   省级   泰宁文艺创作基地   庄秀琴   3   省级   大田县翰霖泉森林康养基地   肖首灿   4   省级   福建省宁化客家国际大酒店   蔡金辉   5   省级   沙县马岩山庄   张 敏   6   省级   盛世汉学将乐玉华洞天康养酒店   郑玉珊   7   市级   永安燕江国际大酒店(永安辰鑫公司)   林 楠   8   市级   尤溪古溪星河(汤川文化旅游公司)   张贞春   9   市级   建宁旅游大酒店   王晶晶   10   市级   龙栖山康养中心(将乐县玉华宾馆)   李泽宇   11   市级   三钢万寿岩学院(闽光文旅公司)   刘顺辉   12   市级   泰宁福旅大饭店   黎平花   13   市级   三明市守正培训中心(三明市委党校)   田生海   14   市级   永安市霞鹤生态农庄(绿园丰生态农业)   陈 芸   15   市级   永安市玉带龙泉温泉大酒店(开睿旅游)   李恭锐   16   市级   大田县大仙峰·茶美人景区(茶天下度假旅游开发公司)   章宝华   17   市级   尤溪宾馆   沈贵萍   18   市级   清流大酒店(清宝酒店管理公司)   余生发   19   市级   沙县广容大酒店(永顺建发实业公司)   陈晓丽   20   市级   明洲大酒店   陈 荣   21   县级   泰宁闽江饭店有限公司   郑 文   22   县级   泰宁县杉杉金湖宾馆有限公司   黄建芳   23   县级   三明慕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黄娇燕   24   县级   金阳明星度假山庄(新恒基投资公司)   巫县琴   

    2023-10-07

  •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 《2023年三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   现将《2023年三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旅行社认真学习,充分调动地接社招徕客源的积极性,全力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做旺旅游人气,推动我市文旅产业发展。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2日   2023年三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办法   为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扶持旅行社全方位、多渠道拓展客源市场,进一步做旺旅游人气、做大旅游经济总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   (一)市区过夜奖。对旅行社从市外一次性组织10人以上,在三元区或三明生态新城住宿1晚、游览市区(三元区、沙县区)2个指定景区的过夜旅游团,由市文旅局按50元/人次进行奖励。每家旅行社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15万元。   (二)航空旅游奖。对组织乘三明沙县机场航班入明(进港)的50人以上(含50人)团队,游览三明境内3个以上(含3个)指定景区、住宿1晚以上(含1晚)的,由市文旅局一次性奖励0.2万元,由住宿所在县(不含大田)再一次性奖励0.3万元。   (三)旅游专列奖。鼓励旅行社开行旅游专列,单次组织300人以上(含300人),行程安排中至少有三明的3个以上(含3个)指定景区,在三明境内住宿2晚以上(含2晚)。由市文旅局一次性奖励2万元[由团队住宿所在县(不含大田),按每晚50元/人次再一次进行奖励,最多奖励2晚]。   鼓励旅行社冠名“上海党的诞生地——三明长征出发地”红色旅游专列,组织以上海为重点的长三角地区市民游三明。对年内组织5次以上专列、策划举办首发专列启动或欢迎仪式的,由市文旅局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四)市场推广奖。鼓励上海和三明旅行社共同研发上海市场入明旅游产品。对行程安排中至少有三明的3个以上(含3个)指定景区,根据团队住宿情况给予奖励:住宿第1晚奖励40元/人次,住宿第2晚奖励50元/人次,住宿第3晚奖励60元/人次。奖励资金由市文旅局和住宿所在县各负责50%(三晚可宿不同县)。   鼓励上海的旅行社联盟研发三明旅游产品,充分发挥联盟的客源招徕、产品推介优势,利用联盟旅行社门店资源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三明旅游产品的推广。对签订集团采购协议常态化开行三明旅游团队的旅行社联盟,额外进行人数分段奖励[累计发团20周(含20周)以上]:组织500人次以上(含500人次)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组织1000人次以上(含1000人次)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五)引客贡献奖。对三明地接旅行社和上海组团旅行社年内组织入明的20人以上旅游团队,分别进行人数累计梯次奖励。行程安排中至少有三明的3个以上(含3个)指定景区,在三明境内住宿2晚以上(含2晚):累计人数1001人-2000人的,奖励20元/人次;累计人数2001-3000人的,奖励25元/人次;人数达到3001人以上的,奖励30元/人次。   二、奖励申报   (一)申报条件。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旅行社均可申报。申请奖励的旅行社应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信息完善。申请奖励的市外旅行社应与市文旅局签订采购协议。   (二)申报说明   1.单个旅游团队只能申报市区过夜奖、航空旅游奖、旅游专列奖、市场推广奖中的一个奖项,不可重复申报。引客贡献奖可与其他奖项叠加申报。叠加申报的团队,须分别满足两个奖项的申报条件。   2.开行专列和动车切位团均可申报旅游专列奖。策划举办首发专列启动或欢迎仪式的,需提前报备活动时间及地点,并提供现场照片。   3.拟申请市场推广奖人数分段奖励的上海旅行社联盟,可指定联盟内一家旅行社与三明市文旅局签订集团采购协议,由该旅行社负责联盟所有团队的申报。应同时满足累计人数和累计周数(单周发团一个以上的,按一周计算)的要求。   4.引客贡献奖自第1001人次起奖,前1000人次不纳入奖励范畴。如年度引客1500人次,按499人次进行奖励。   5.所有奖项根据团队入住酒店和游览景区的最少人数确认;同一团队的多日行程,按满足条件的最少人数确认。如二日游入住酒店32人、30人,游览景区32人、29人,按29人确认。   (三)申报流程   1.行前申报。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指定邮箱报备,提供电子派团单。事前未规范报备的不予奖励。   2.提交团档。团队行程结束后,旅行社需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相关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审核确认,并于次月1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团队材料寄送至市文旅局。未及时报送的不予确认。   3.年终申报。2024年1月1日-25日向市文旅局报送奖励申请表,审核无误后一次性拨付奖励。   (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98-8231357。申报邮箱:2302702247@qq.com。   三、监督管理   (一)旅行社应按要求在“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上申报,包括行程单、团队名单、电子合同、游客评价信息等相关材料。   (二)市文旅局将根据申报情况,对团队档案进行审核。在审核或公示过程中,如发现旅行社有弄虚作假、伪造原始单据等违规行为,取消当年奖励资格。有重大旅游投诉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有其他违反我市行业管理相关规定的,按情节轻重予以公示、警告,直至取消奖励资格。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遇政策调整或执行中情况发生变化,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有权提前一个月时间告知旅行社调整或终止有关政策,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   2023年三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联系电话   传 真   法人代表   手 机   申报奖项1   申报金额(元)   申报奖项2   申报金额(元)   申报奖项3   申报金额(元)   申报奖项4   申报金额(元)   申报奖项5   申报金额(元)   合计金额   申报奖项   具体情况   (按奖项类别列出团队编号)   附件2   2023年三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团队初审表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奖项   1.   2.   团 号   人 数   客 源 地   住宿县(市、区)   团队具体   情况   月 日,游览 景区 人、 景区 人; 住宿 酒店 人。   月 日,游览 景区 人、 景区 人; 住宿 酒店 人。   月 日,游览 景区 人、 景区 人; 住宿 酒店 人。   审核1   确认该团在 酒店入住 人,游览 景区 人、游览 景区 人。   XX县文体和旅游局(盖章)   审核2   确认该团在 酒店入住 人,游览 景区 人、游览 景区 人。   XX县文体和旅游局(盖章)   审核3   确认该团在 酒店入住 人,游览 景区 人、游览 景区 人。   XX县文体和旅游局(盖章)   附件3   申报材料明细表   申报奖项   申报材料   市区过夜奖   市场推广奖   引客贡献奖   2023年三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团队初审表、电子派团单、团队名单、住宿流水单、住宿发票、由宾馆饭店出具的住宿名单、景区确认签章。   航空旅游奖   2023年三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团队初审表、电子派团单、团队名单、登机牌复印件、住宿流水单、住宿发票、由宾馆饭店出具的住宿名单、景区确认签章。   旅游专列奖   2023年三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团队初审表、电子派团单、团队名单、开行证明、动车票复印件、住宿流水单、住宿发票、由宾馆饭店出具的住宿名单、景区确认签章。   附件4   奖励政策指定景区名录   属地   景区名称   三元   瑞云山、格氏栲、“明城号”游船、清枫谷、万寿岩文旅小镇、三钢工业旅游区   沙县   淘金山、小吃主题乐园、七仙洞   永安   桃源洞-鳞隐石林、槐南安贞堡、甘乳岩-玉带龙泉、贡川古镇、莲花山景区   明溪   滴水岩红色旅游景区、肖家山古村落   清流   天芳悦潭、中华桂花文化园(职工疗休养团不纳入奖励范围)   宁化   天鹅洞、客家祖地   建宁   闽江源生态旅游区(金铙山)、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园   泰宁   金湖(必游)、上清溪、寨下大峡谷、明清园、九龙潭、尚书第   将乐   玉华洞   尤溪   桂峰古村落、朱子文化园(朱子文化苑)、侠天下、九阜山、古溪星河休闲旅游度假区、联合梯田   大田   桃源里花海乐园   奖励政策指定酒店名录   属地   酒店名称   三元   天元国际大酒店、梅园国际大酒店、皇庭丽景酒店、阳光假日酒店、君悦大酒店、好莉来酒店、梅园悦竹酒店(列东街店、五路店)、金谷宾馆、清枫酒店、天元列东饭店、天元庐山酒店、明城国际大酒店、闽光大酒店(三明闽光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三钢万寿岩学院(福建省闽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三明岩前分公司)、明城新都汇酒店、明城丹蓉酒店、明城台江酒店、三明饭店(明城国际酒店)、好莉来观景酒店、好莉来花园酒店、国贸宾馆、客家宾馆、怡程酒店、恩泽然诺时尚酒店   沙县   沙县绿圆大酒店、沙县半岛大酒店、俞情未了·瓦窑民宿;   三明生态新城(只申报市区过夜奖):沙县明城新城酒店、三明沙县明城轻居酒店   永安   燕江国际大酒店、五洲大酒店、万佳国际酒店、红太阳大酒店   明溪   明洲大酒店、红色归化培训中心   清流   天芳悦潭、清流大酒店、龙津国际大酒店、山城山庄、维纳斯大酒店、金水湾大酒店(职工疗休养团不纳入奖励范围)   宁化   客家国际大酒店、天鹅大酒店、客家宾馆   建宁   建宁大饭店、旅游大酒店、金铙山云端木屋、荷花酒店、临水湾大饭店   泰宁   泰宁福旅大饭店、泰宁福旅星元大饭店、金湖宾馆、华大酒店、文创培训中心、闽江饭店、华姿大酒店、金亿大酒店、慕唯酒店、爱心宾馆、财富酒店、御润财富酒店、华鑫大酒店、金乾酒店、尚书第宾馆、森林大酒店、湖缘宾馆   将乐   玉华宾馆、玉华宾馆(天源店)   尤溪   闽中大酒店、尤溪宾馆、文公大饭店、御润财富大酒店、古溪星河度假酒店   大田   山水大酒店、龙山大酒店   

    2023-10-07

  •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 《三明市医疗人才补助发放实施细则》、《三明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柔性引才补助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2+3+N”人才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委人才〔2022〕1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三明市医疗人才补助发放实施细则》《三明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柔性引才补助发放实施细则》等2份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附件:1.三明市医疗人才生活补助发放实施细则   2.三明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柔性引才补助发放实施细则   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   三明市医疗人才补助发放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医疗人才集聚,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2+3+N”人才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委人才〔2022〕1号),特制定本细则。   一、补助对象   新引进到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符合医疗紧缺急需专业,且承诺在明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医学院校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   二、补助标准   全国重点医学院校(参见明委人才〔2022〕1号文附则说明)以及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全日制毕业生,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6000元/月、4000元/月;对普通医学院校的全日制毕业生,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000元/月、2000元/月。   三、补助年限   根据人才履约情况,最高补助5年。   四、发放程序   (一)申报:由人才引进单位在“三明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https://rcfw.smiid.cn/)上填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   1.《三明市医疗人才补助申请表》;   2.引进人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3.引进人才聘用合同复印件;   4.引进人才身份证复印件;   5.引进人才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学位网证明(国(境)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人才所在单位公章。   人才补助由人才所在单位于每年12月统一申报,根据人才在引进单位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时间计算实际工作月份后核定补助金额。   (二)初审:人才引进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窗口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并对申报对象是否符合政策支持条件提出初步意见;对不符合,或材料不完整的,填写初审意见并退回引进单位。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三)审核:同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卫健部门分别对是否符合医疗紧缺急需专业、学历学位信息、保险缴费情况、补助标准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向同级人才办提交审核意见,审核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四)公示:对审核通过人选,由人才引进单位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同级卫健部门在官网或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复核: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同级卫健部门向同级人才办提交公示意见,同级人才办在收到公示意见后进行复核,并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或办公室会议提请研究。   (六)发放:卫健部门根据会议研究意见,向同级财政申请该项人才补助资金,并发放至人才引进单位,再由人才引进单位发放到个人。   五、其他事项   (一)补助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即市本级所属申报单位的补助资金由市级设立的人才专项中列支,县(市、区)所属申报单位的补助资金由县(市、区)财政负责。   (二)人才补助申报过程中,出现漏报、错报、迟报等导致的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报同级人才办批准,取消后续人才补助并全额退回已申领补助,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本人和相关单位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   1.未服务满五年提出解约等违反聘用合同规定条款的;   2.有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形的;   3.有违法行为的;   4.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三)本细则由市委人才办、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三明市医疗人才补助申请表   附件2   三明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柔性引才补助发放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理念,鼓励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2+3+N”人才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委人才〔2022〕1号),特制定本细则。   一、补助对象   新柔性引进符合《三明市实施“六大工程”推进医改再出发行动方案》(明委发〔2021〕14号)、《三明市柔性引进名医专家开展“师带徒”工作实施方案》(明卫〔2021〕49号)文件规定专家人才(团队)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补助标准   按照每年度用人单位支付柔性引进专家人才(团队)税前工薪的20%给予补助。   三、补助年限   同一个柔性引进专家人才(团队)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四、发放程序   (一)申报:用人单位对柔性引进专家人才(团队)当年度考核合格并支付工薪后,由用人单位向同级卫健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   1.柔性引进人才(团队)管理协议复印件;   2.柔性引进人才(团队)年度考核方案复印件;   3.柔性引进人才(团队)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4.柔性引进人才(团队)身份证复印件;   5.柔性引进人才(团队)工资发放表;   6.柔性引进人才(团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柔性引才补助由用人单位于每年12月统一申报。   (二)初审:用人单位同级卫健部门负责汇总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并对申报对象是否符合政策支持条件提出意见,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三)审核:同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向同级人才办提交审核意见,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四)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由同级卫健部门在官网或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复核: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同级卫健部门向同级人才办提交公示意见,同级人才办在收到公示意见后进行复核,并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或办公室会议提请研究。   (六)发放:卫健部门根据会议研究意见,向同级财政申请该项人才补助资金,并发放至人才引进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补助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即市本级所属申报单位的补助资金由市级设立的人才专项中列支,县(市、区)所属申报单位的补助资金由县(市、区)财政负责。   (二)在申报过程中,用人单位有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形的,经报同级人才办批准,取消后续申报资格并全额退回已申领补助,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   (三)本细则由市委人才办、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解读:http://wjw.sm.gov.cn/xxgk/zcjd/202309/t20230905_1939891.htm

    2023-08-31

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申请

场景概述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通知》(闽农种〔2016〕228号)规定:非主要农作物种子、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