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展具体支持范围是什么?

日期:2025-12-24 11:31 来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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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经商务部审批,冠名“世界”“全球”“亚洲”“中国”“国家”“全国”“中华”,且市场化举办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首届在我省落地举办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资金奖励。其中,首届落地举办后,给予50%奖励,连续第二届落地举办的再给予30%奖励,连续第三届落地举办的再给予20%奖励。申报主体应为展会举办单位(包括主办、承办单位),并经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或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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