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市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三明市中小学春秋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三明市商务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明市体育局 三明市总工会 共青团三明市委员会 三明市妇女联合会 三明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中小学春秋假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教育教学安排,丰富学生社会实践,缓解学习压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义务教育九年级可根据升学备考实际,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弹性安排。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前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探索实施春秋假或秋假制度。 二、实施原则 (一)教育导向原则。春秋假活动应紧密结合教育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核心素养,避免单纯的娱乐和消遣。 (二)安全第一原则。始终将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春秋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 (三)自愿参与原则。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强制要求学生参与特定的春秋假活动,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需求自主选择。 (四)多样性与个性化原则。提供丰富多样的春秋假活动选择,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化发展需求。 (五)可行性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包括气候条件、教育资源、社会支持等,制定切实可行的春秋假实施办法。 三、假期安排 (一)假期时间。春假2天、秋假3天。 (二)时间安排。春假一般安排在清明节前后,支持与清明节衔接连休;秋假安排在国庆节之后至元旦之前,支持与双休日连休,具体放假时间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 (三)寒暑假调整。在保障学年教学总周数不变的前提下,秋季学期寒假开始时间后延2天,春季学期暑假开始时间后延3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市、县两级教育部门牵头做好中小学春秋假活动统筹安排;人社、文旅、交通等部门创新工作举措,加大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假期各项工作,制定详细实施办法与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与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同时鼓励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务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 (二)做好资源保障。相关部门要做好统筹安排,免费开放博物馆、少年宫、科技馆、社区功能场所及设施等各类社会资源,方便学生在春秋假期间进行社会实践。深化线上线下、商旅文体等业态消费融合,创新多元化春秋假消费场景。鼓励各地在春秋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及其家庭发放文旅消费补贴,支持旅游景区景点、文博单位拓展适合家庭游、亲子游的服务项目,引导推出春秋假优惠措施。 (三)提供多元服务。春秋假放假期间,从严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尽量少布置或不布置书面作业,引导学生利用假期参与社会实践。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实施要求,对春秋假期间家长无法照料的学生,按区域统筹设置免费托管点,不收取托管服务费。托管服务要坚持非学科类导向,重点开展自主阅读、文体活动、兴趣拓展、实践体验等内容。可结合学生特点组织开展心理辅导、亲情连线等特色活动;严禁组织集体补课或变相培训。 (四)落实带薪休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将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作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支持员工结合春秋假安排年休假,为家长陪伴创造便利条件。 (五)依法规范市场秩序。文旅、市场监管、教育、体育等部门要依法依规规范旅游市场、校外培训机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的经营行为,严肃查处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管护苗”;要加强市场秩序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引导宣传。各地各校要做好春秋假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家庭教育,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人观,引导家长利用春秋假陪伴孩子亲近自然、增长见识,感受风土人情,家校社联动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026-06-01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工作部署,切实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在严守安全底线、不影响群众出行、保障百姓生活秩序和维护市容环境的前提下,有序引导商户适度开展外摆经营等活动,便利两节期间广大市民购物消费,进一步营造喜庆祥和、安全有序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3日,农历正月十五)促消费惠民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开放沿街商店出店经营。各县(市、区)城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划定出店经营范围,允许沿街商家在规定范围内适当开展出店经营活动,持续支持餐饮单位规范开展外卖外摆经营。各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市容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公共安全,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位置、扩大经营区域,自觉保持经营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 二、有序设置临时年货摊点。在保障行人正常通行、维护良好市容秩序的基础上,充分盘活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商户可根据经营需要,向属地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主次干道等人流集中区域设置临时年货摊点,相关费用予以免除。临时年货摊点需统一设置标志标识,严禁影响城市道路基本通行功能,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盲道,严禁侵占、破坏城市绿地。 三、支持商圈周边及广场开展促销活动。鼓励全市各大商贸综合体、商场、超市、百货企业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促消费活动,推出预订、打包、外卖等多样化产品和服务,精准满足消费者多元需求。大型商场、超市可根据活动需要,向属地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利用店外自有区域或公共广场举办室外促销活动,规范设置促销广告牌、拱门等设施,合理展示、摆放促销物品。 四、鼓励商户进物业小区开展营销活动。支持商户在住宅小区开放公共空间举办展销、游园等节日营销活动,丰富小区节日氛围。物业企业应积极配合,合理提供活动场所,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安全保护措施,全力保障活动安全有序开展。鼓励相关单位对营销活动场地费予以减免。 五、鼓励商户延长营业时间。鼓励全市重点商贸消费场所在两节期间适当延长营业时间,积极为本地市民及外地游客提供及时、便利、周到的服务。同时,要统筹安排好员工轮班上岗时间、错峰放假,兑现落实好员工薪酬福利和休息保障,共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六、倡导维护放心绿色消费环境。各商贸企业要坚持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坚守道德操守,营造诚实守信、服务制胜、放心便捷的消费环境。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积极参与“反对浪费 崇尚节约”文明活动,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小盘小碗,为文明进餐、适度取食提供便利。倡导“光盘行动”,主动提示“适量点餐,剩餐打包”,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做好消费物资商品储备,确保春节期间各类物资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七、打造群众安心消费场所。两节期间,各商贸消费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各商贸企业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信念,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履行用电、用气及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认真执行行业服务卫生规范和安全操作规范,全面落实员工培训、健康管理、用品消毒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
2026-01-14
2025-07-16
对经商务部审批,冠名“世界”“全球”“亚洲”“中国”“国家”“全国”“中华”,且市场化举办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首届在我省落地举办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资金奖励。其中,首届落地举办后,给予50%奖励,连续第二届落地举办的再给予30%奖励,连续第三届落地举办的再给予20%奖励。申报主体应为展会举办单位(包括主办、承办单位),并经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或社会组织
2025-12-24
不是。下列情况为无效投诉,旅游投诉处理机构不会受理。一是从时间上看,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二是从内容上看,投诉的是一种现象,而不是一件具体事情。三是从形式要件上来说,没有明确的原告(投诉人)或没有留下真实可靠的联系方式;或是没有明确的被告(被投诉人)。四是没有侵犯游客合法权益的具体行为。五是行为没有产生危害或是结果没有造成损失。六是侵权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2025-10-24
消费者在市场上选购绿色食品时,应注意包装上有无绿色食品标志、是否有绿色食品企业信息码等包装特征。另外还可通过登录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官网-信息查询专栏,查询绿色食品的真伪。
202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