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学宪法 讲宪法”市级遴选活动评选结果并做好省级遴选活动参赛工作的通知
明教办法〔2023〕1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
近期,按照《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市级遴选活动的通知》(明教办法〔2023〕10号)要求,各地各校积极发动学生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市级遴选活动,组织优秀选手录制、报送演讲视频,完成普法网“宪法卫士”在线答题。经组织评委及专家认真评选,本次遴选活动演讲比赛评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优秀奖各3名;三等奖以上(含)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评为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各组一等奖选手将代表我市参加9月22—24日举行的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省级遴选活动演讲比赛。同时,综合参赛学生在普法网“宪法卫士”专栏学习答题得分、完成时限等,确定参加省级遴选活动素养竞赛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优胜选手各1名(具体名单见附件2)。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省级遴选活动的通知 》(闽教办法〔2023〕5号)要求,请代表我市参加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省级遴选活动的选手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于9月7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参赛选手的《省级遴选活动参加人员汇总表》《参加人员领队名单回执》《省级遴选活动参加人员信息表》(见闽教办法〔2023〕5号文件附件1、2、3)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mjy8241049@163.com。同时,要按照省上通知有关要求,通知参赛选手及所在学校做好各项参赛工作,及时加入省级遴选赛三明联络群(附件3),力争取得佳绩。
联系人: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审核审批科,张上波、肖惠香,联系电话:8280567。
附件:1.2023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市级遴选活动演讲比赛获奖选手及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2.2023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市级遴选活动知识竞赛优胜选手名单
3.省级遴选赛三明联络群
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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