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施行第二批“赛马制”选拔教育系统突出贡献人才工作的通知
明教人〔2023〕6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市直属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三明市特殊贡献人才奖励暂行办法》(明委人才〔2021〕1号),激励全市教育人才创新创造,现就施行第二批“赛马制”选拔教育系统突出贡献人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潜心育人,积极投身于教育强市建设,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所承担的教学科目成效显著,教学成果为同行所公认,具有示范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围绕教育教学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持人)评审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
(二)取得显著的教学业绩,在举办的五大学科奥赛中,取得国家一等奖的第一指导教师。
(三)在全省中小学教师技能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级特等奖的教师。
(四)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个人项目获得一等奖及教师个人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获得一等奖,或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教师。
二、选拔程序
第二批“赛马制”选拔教育领域突出贡献人才,按照自荐承诺、组织遴选、认真践诺、综合评审等步骤开展。
(一)自荐承诺
参与第二批“赛马制”的教师或团队,在开展自我评估后,认为本人或团队在一定时间内(一般为1-3年),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所承担的教学科目能够取得显著成效,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取得突出成果,为全省同行所公认,成效显著,经所在学校推荐后,认真填写《三明市第二批“赛马制”教育领域突出贡献人才自荐表》(附后,以下简称《自荐表》),做出郑重承诺,一式两份送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鼓励全市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全省积极引进我市紧缺急需的名师、名校长,组织参与第二批“赛马制”选拔。
(二)组织遴选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自荐材料后,组织专家对收到的自荐项目进行评估遴选,每年每个县确定2-3个项目参与“赛马制”选拔。各高校和市直属学校每年每校可申报1个项目参与“赛马制”选拔。
(三)认真践诺
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应认真对照《自荐表》作出的相关承诺,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等,力争在教学成绩和教学成果上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市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四)综合评审
承诺期满,申请人应根据《自荐表》相关承诺,上报申请评审报告(主要内容是个人或团队取得的主要业绩,所获得的荣誉情况等),并逐项提供真实准确的业绩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报材料一个月内会同当地人才办组织开展综合评审,评审情况报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
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对完成目标任务、工作实绩突出、所承担的教学科目取得显著成效,教学成果为同行所公认并做出突出贡献,经综合评审、实地考察、社会公示合格的,作为“三明市特殊贡献人才”候选人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三、激励政策
经市委、市政府审批确定为“三明市特殊贡献人才”的人员(团队核心成员)享受相应人才待遇。特殊贡献人才给予人才房产权奖励。在明服务满5年经考核合格且作出突出贡献的,奖励人才房50%产权,从第6年开始每满1年且作出相应贡献的,奖励10%产权。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学校(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及教育工作者增强以身立教、潜心育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积极投身于教育强市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各学校(单位)要广泛动员技能人才参与第二批“赛马制”选拔,并及时向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2023年申报工作应于5月23日前完成,5月26日前将申报情况报送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颜灵跃,联系电话:0598-8239729,邮箱:smjyrsk@163.com)。
(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会同县(市、区)委人才办指导有关学校(单位)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今年每个县(市、区)应申报1名(个)以上特殊贡献教育人才(或团队)参与“赛马制”选拔,选拔情况列入年度人才工作考评。
附件:三明市第二批“赛马制”教育领域突出贡献人才自荐表
三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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