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首本林下空间经营权证
12月15日,将乐县举行林下空间经营权证首发仪式,向福建盘古集团制药有限公司发放我市首本林下空间经营权证,涉及租赁林地面积725亩,租赁期10年,用于种植林下经济作物。
该证由将乐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同发放,在坚持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参照林权发证模式发放给林下种植户,经营者以林下经营权及作物为抵押物,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首本林下空间经营权证获得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意向授信50万元。
近年来,将乐县积极践行“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理念,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利用林农闲置的林下空间发展林下经济。目前全县林下种植中药材面积5300亩,全县从事林下经济的农户1万余户,带动农民就业2万余人,农民年增收6000多万元。
林下经济在发展的进程中,问题逐渐显露。将乐县不少参与林业经济活动的主体并不是林权证持有者,无法在经营过程中获得贷款资金支持,出现了融资难的问题。
为解决这个问题,将乐县在全市率先推出林下空间经营权证,突破了林下经济发展的制度瓶颈,促进社会资本“进山入林”,金融活水“浇”出了林下经济的新发展,让生产经营者放心投入、安心发展林下产业,真正实现林农得实惠、企业有发展、社会出效益。
“今天领到全市第一本林下空间经营权证,我们非常兴奋。这是对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的认可,也是把资源变成资产的一种可行途径。”福建盘古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志鹏说,“取证完之后,我们将深化利用好林下空间经营权,把林下经济的产业做得更大、更好。” (陈 渴 将乐记者站 张明华 通讯员 郑春锡 林佳豪)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