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督导会商救助机构疫情防控专项工作
为进一步从严从紧落实救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3月21日下午,市民政局召开救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商会,专项督导各县(市、区)救助机构疫情防控。
会议针对我市救助机构特点,按照分类施策原则,强化疫情风险防控。一是要求所有救助机构,严格按照民政部《救助管理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指南》,逐一对照,逐一复核,整改薄弱环节。二是要求永安、将乐、明溪、泰宁等与福利中心同址建设的救助机构,要严格实行封闭管理,实行“站七外七”按周轮班制度,分组负责站内照料和站外救助工作。三是要求设立独立场所的大田、沙县救助机构,协调医疗机构上门核酸采样,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四是要求目前还不能满足求助人员临时住宿需求的清流、宁化救助机构,通过设立临时救助点的方式,切实保障好临时遇困求助人员的基本生活。五是要求长期滞留人员护送至三明市救助站开展站内照料工作。
会议就流浪救助对象不肯进站救助、精神疾病对象救助流程、核酸采样、部分县站人手足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案例分析和解疑解答。
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和救助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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