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全市电子政务创新发展、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通知》(闽政办〔2017〕51号)、《三明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效综〔2017〕3号)要求,2017年度继续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2017年度电子绩效考核内容分为综合应用(含信息化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保障)和政府网站建设两部分。
二、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详见“2017年度三明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综合应用部分)(见附件1)”和“2017年度三明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政府网站建设部分)(见附件2)”。
三、考核对象
综合应用及政府网站建设考核对象详细名单详见“2017年度三明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责任单位名单(见附件3)”。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日常监测考核和年底综合考核相结合方式。相关工作分别由市政府办、市效能办、市数字办等单位负责实施。
五、相关要求
请各责任单位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综合应用部分的自查自评情况书面(加盖公章)报市数字办。
联系人:陈雄 8212061(综合应用部分),李娟 8296041(政府网站建设部分)。
附件:1.2017年度三明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综合应用部分)
2.2017年度三明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政府网站建设部分)
3.2017年度三明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责任单位名单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3
2017年度三明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责任单位名单
一、综合应用部分 (37个): 市综治办、信访局、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委、民族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委、外侨办、国资委、体育局、安监局、统计局、旅游局、人防办、城乡规划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地税局、气象局、粮食局、物价局。
二、政府网站建设部分(48个):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委、民族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委、审计局、外侨办、国资委、体育局、安监局、统计局、旅游局、人防办、城乡规划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气象局、物价局、检验检疫局、国税局、行政服务中心、地税局、粮食局、供销社、地震局、城联社、协作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国家统计局三明市调查队、无线电管理局、邮政管理局、三明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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