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12-28 16:41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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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有关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共检查全市政府网站43个、政务新媒体117个。从检查情况看,各级各单位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有关要求,履行主办主管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并为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了内容保障。如:市公安局、民政局、卫健委等部门积极为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指南、民生服务图谱等栏目补充信息;市农业农村局积极为市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报送信息;市教育局、人社局积极报送优秀创新案例;市国资委、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积极配合便民服务接入中国福建小程序。但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个别网站不合格。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存在多个空白栏目、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已超过政府网站单项否决标准,网站不合格。

  (二)部分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存在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三)网站备案信息未及时更新。部分政府网站未及时变更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ICP备案、网安备案等系统的信息。

  (四)存在表述不规范的情况。我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仍存在表述不规范及错别字的情况,个别网站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要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办、主管责任,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积极通过智能扫描、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巡检。严格执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日常检查工作,避免表述不规范、用词不准确等问题,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二)做好信息备案工作。要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更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相关信息。做好 ICP备案、网安备案、党政机关标识等系统信息备案工作,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基础信息完整、运行状态准确。及时做好政府网站找错,政务新媒体内容监测错误工单等投诉提醒的答复工作。

  (三)增强网络风险抵御能力。要按照网络安全有关要求,开展检测评估和安全建设,定期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能力。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 IPv6运行情况监测,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环境均安全稳定运行。

  (四)按时填报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请各级各部门于2024年1月1日至8日期间登录“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完成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的填报工作,并在本单位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予以公开。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通报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相关单位整改情况于 2024年1月3日上午下班前经主要领导审签后,扫描成电子版通过政务内网报分别送市政府办电子政务科和市数政中心。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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