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目前,全国多地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我省也已发现1例确诊病例,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地各校要立即启动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机制,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舆情应对与引导等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力量开展防控,依法依规有序管控,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及时指导辖区学校做好防控相关工作。所有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历安排,寒假期间不得组织补课、不得提前上课,各地各校不举办冬令营、体育艺术比赛等聚集性活动。
三、做好值班值守工作。春节期间,学校也正值寒假,人员大范围密集流动,学生单独或随家长返乡、外出探亲和旅游等较为普遍,会出入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教育实际和学校特点,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
四、分类落实防控措施。各地各校要做好留校学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工作。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在春季学期开学后,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了解防治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五、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各地各学校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重点了解从武汉返乡的大学生,动员他们主动在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期间如出现呼吸道症状或发热应第一时间戴上口罩到定点医院就诊,主动告知医生武汉旅居史。
六、注重改善环境卫生。各地各学校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七、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自2020年1月23日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单位)要及时将本地本学校开展疫情宣传教育、防控举措、疫情情况和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的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如本地本校有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师生观察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第一时间报送病例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所属学校、班级及处置情况。
联系人:金老师:8238356,邮箱:smsjyjtwyjk@163.com。
三明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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