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体检时间安排的通知
根据《2019年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将体检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体检时间安排。体检将于2019年5月10日上午进行,体检名单详见附件1。
2.报到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件、1寸照片1张于当日上午7:50前到达三明广场工行大楼一楼集中报到,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注意事项。请体检对象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附件2),按要求做好体检前各项准备,掌握相关事项要求。
附件:1.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2.体检注意事项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8日
附件1
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附件
体检注意事项
1. 体检将于2019年5月10日进行,请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时间7:50前到达三明广场工行大楼一楼集中报到,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 参加体检考生,于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参加体检。
3.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相片1张、社保卡原件。考生领到《体检表》后,要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并如实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不得隐满有关信息,贴好照片。
4. 要服从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管理和安排,按各项目体检要求,有序参加体检。
5. 下列项目体检异常的,安排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请考生务必注意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请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补。
6. 体检过程,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7. 考生在确认所有项目均体检完毕之后,将《体检表》交体检中心工作人员验收,并经带队人员同意,方可离开医院。
8. 体检费按医院规定的标准执行,由考生个人负担直接缴交体检医院。
9. 女性考生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或部分项目不能体检的,考生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前将约定的相关书面材料送至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女性考生如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现象的,当日体检时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可另行安排体检。
10.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日内向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复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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