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概述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1994年成立,为财政核拨经费管理的事业单位,直属市人民政府(目前挂靠市财政局代管)。中心内设5个科室和11个县(市、区)管理部。
中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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