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本市拆迁安置房提取
事项名称:购买本市拆迁安置房提取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受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部
审批机构: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部
申请条件:
1.职工购买本市拆迁安置住房;
2.在拆迁安置协议(合同)时间之日起一年内;
3. 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贷款。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城市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合法有效的发票(或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或职工及配偶共同购房时提供);
5. 购房提取诚信承诺书(非缴存地购房柜台面签);
6.转入账户信息(转售房方账户)。
办理流程:缴存管理部办理
1.提交材料 2.受理 3.复核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发放证照情况:无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zt/
填表示例:无
投诉电话:0598-12345
咨询电话: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办公时间:
市区管理部:9:00-12:00,13:30-17:30
其他管理部: 8:0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址:
市区管理部: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3层
乘车路线:
市区管理部:政务服务中心(碧湖站)途经公交车:18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
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sm.fjszgjj.com/wsyyt/)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市区管理部8956107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遍布三明各县市区,其他网点请前往三明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zt/)或微信公众号“三明住房公积金”查询。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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