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
事项名称: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受理机构: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审批机构: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申请条件:
1.职工本人或配偶在省内购买,或在省外配偶所在地购买自住商品住房(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的,按产权比例提取);
2.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之日起一年内;
3.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
申请材料:
(一)线上办理(零材料):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通过e三明平台申请办理。
(二)管理部柜面办理(支持跨省通办):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购销合同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3.售房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
4.购房提取诚信承诺书(非本市购房的柜台面签);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或夫妻共同购房的提供);
6.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父母、子女共同购房的提供);
7.配偶近六个月的社保(医保)缴存明细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省外配偶所在地购房的提供);
8.《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受理 3.复核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发放证照情况:无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zt/
填表示例:无
投诉电话:0598-12345
咨询电话: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办公时间:
市区管理部:9:00-12:00,13:30-17:30
其他管理部: 8:0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址:
市区管理部: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3层
乘车路线:
市区管理部:政务服务中心(碧湖站)途经公交车:18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
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sm.fjszgjj.com/wsyyt/)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市区管理部8956107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遍布三明各县市区,其他网点请前往三明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zt/)或微信公众号“三明住房公积金”查询。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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