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出台公积金缓缴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日期:2020-04-01 08:47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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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以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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