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国资委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为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市国资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研究部署,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转变职能,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一是简政放权。2019年市国资委按照以管资本为主要求,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对照“三定”职能,全面梳理现有国资监管职责,修订了《三明市国资委权责清单》20项,对相关业务职责进行规范,明确职责、放管结合,有力推进了监管机构依法履职、国有企业自主经营。二是加强监管。落实“放管结合”要求,同时出台了一系列监管制度措施,其中2019年9月制定印发了《三明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市属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资金存放管理机制;10月制定印发了《三明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出资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所出资企业资产负债约束,降低企业杠杆率,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2020年6月制定下发《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所出资企业在集团管控、风险管控、购销管理、工程承发包、资金管理、转让产权、上市公司股权、资产和资产租赁、固定资产、投资并购、改组改制、境外经营投资和其他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任追究情形。三是提升服务。督促供水供气企业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简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和压缩办理时限,报装流程简化为“窗口报装、勘查及设计”两个环节,用水总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完成,用气总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均为全省最优;切实推进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偿工作,,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应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已于2019年11月30日全部清偿完毕;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度过新冠肺炎疫情难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租金减免政策,截止2020年10月30日,三明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已减免租金1882万元,惠及1448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市国资委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2017年以来先后开展了25家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其中2019年后新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6家。其中:由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与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亿达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福建榕樟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三明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与三明市创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三明市中安鑫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由市投资集团与福建奥翔体育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福建中奥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由市投资集团所属子公司市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微医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三明微医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由市投资集团所属子公司市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福建经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三明新基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由市投资集团所属子公司市信兴实业公司与三明市旺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清市瀚海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三明市八闽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三、落实涉企违规收费清理工作
市国资委加强部门协作,2019年9月联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对各市直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进行了摸底调查,走访了部分市直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减项与降标相结合,通过全面清理整治,切实在减轻企业负担上取得实效,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监管职能转变,提升监管能力,规范履职内容和监管流程,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全力推进三大集团内部融合发展,重点抓好二级集团组建、资产划转、经营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持续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整合重组为契机,重点推进新设立公司和资产整合重组过程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是将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督促供水供气企业进一步压缩获得用水用气时间,精简服务流程,加强与用户协调沟通,确保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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