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多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改革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制定《政府投资水利工程类项目审批流程图》、《申请表》、《办事指南》、《政府投资水利工程类项目审批流程图》、《政府投资水利工程类项目4个阶段(办事指南)》、《政府投资水利工程类4个阶段审批申请表》,已通过市工改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审定,联审联批平台上线运行。
(二)推进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和行政审批“网上办”。审批事项全程网办,推出包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批准在内的10项全程网办事项便民措施。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我局采用视频审查会议的形式,对39座中型水库的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方案(送审稿)进行逐县逐库审查。
(三)精简审批事项,开展减证便民服务。精简申请材料,取消“水工建筑物贷款抵押登记咨询核定报告书”事项,提高办事效率。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位于已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或已进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工业园区内小型低风险项目免于水土保持登记表备案。减轻企业负担,经过梳理,全市市级水利行业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只保留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两项。
(四)重新梳理“两跑清单”,持续压缩审批时限。目前“一趟不用跑” 审批事项19项,占审批事项总数的79.2%,提高了16.7个百分点。
(五)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对梳理确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推送至“信用中国(福建三明)”网站进行公示。
(六)深化互联网监管方式。在国家建设的“互联网+监管”平台上,领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26项,清单梳理完成率100%,清单质量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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