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突出“四个围绕” 狠抓社会组织工作成效明显
围绕党建破题,狠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一是采取单建、联建、建功能型党组织等方式,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实现应建尽建,切实破解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难题。二是采取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工作扩面覆盖,持续破解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难题。三是采取党建带群建等方式,探索破解社会组织没有党员、无法开展党建工作难题。目前,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65.8%,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
围绕服务中心,狠抓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一是出台《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全市累计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7049家,其中登记1026家。二是稳妥推进直接登记,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全市有社会组织2545个,其中社会团体172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07个、基金会13个。三是持续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2017年以来9个项目通过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立项,1个项目通过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立项,获得项目资金198万元。
围绕优化环境,狠抓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风险防控。研究制定《三明市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控责任分解方案》,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改进执法工作等方面落实,有效防控社会组织政治、意识形态等风险。二是强化资金监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主动降低会费,今年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减少涉企收费63.49万元,2018年以来累计为企业减负165.83万元。三是强化日常监管。2017年以来共争取资金48万元,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市级社会组织换届、法定代表人变更和注销登记进行财务审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18份;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65次;劝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13家,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围绕四个服务,狠抓社会组织作用发挥
一是服务脱贫攻坚。开展“阳光1+1 牵手计划”行动,动员176个社会组织与151个老区村结对,变被动“输血”为主动“造血”,实现社会组织和老区村共同发展,助力老区村年内全面完成脱贫任务。二是服务经济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作用,使其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三是服务社会治理。深化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社区“三社联动”机制,争取省级补助资金400万元,促成23个“三社联动”项目,在服务空巢老人、孤儿、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群体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服务公益事业。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今年来全市慈善组织共募集公益资金2708.5万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组织成为公益慈善事业的支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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