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租金减免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0-07-24 16:46 来源: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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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三明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国有企业租金减免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帮助中小微企业坚定信心、渡过难关,三明市国资委及出资企业切实担起国资国企的政治责任和担当,采取以下主要举措全力推动减免租金政策落实,现报告如下: 

  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贯彻落实。 2月3日,市国资委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属国有企业减免租金支持实体经济的》,要求三大集团公司所属对外租赁资产的企业,对因疫情影响未开业、未复工或复工后经营困难的租户,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减免部分租金。2月4日和2月11日,市政府、市委分别以明政〔2020〕1号、明委办〔2020〕8号,制定出台12项举措和30项“六稳”工作措施,要求“对承租全市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份、3月份、4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减半”。市国资委迅速响应,第一时间通过工作微信群,要求市属国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社会责任,做好政策对接,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展现国资国企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执行市委市政府租金减免措施。2月20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市属国企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制定了《三明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经营性资产租金减免申报指南》,从政策依据、实施主体、适用范围等多方面,全面解答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明确了操作流程,并及时在市国资委和市属企业网站进行公告,确保政策优惠落地。5月8日,印发了《三明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租工作的通知》(明国资产权〔2020〕9号),由“租金三个月减半收取调整为减免上半年三个月租金”,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租金减免政策。

  二是积极做好租金减免摸排受理。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出台以来,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设立房租减免政策咨询受理热线,对外接受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各市属企业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部门和任务分工,走访对接相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详细了解相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情况及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落细惠民举措,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在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了减免租金公告,在办公楼、商铺等物业场所张贴了公告,公开受理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市投资集团、城发集团、物资集团、闽通长运公司、自来水公司、公交公司等资产租赁大户,积极推行“六办工作法”(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智能办、暂缓办),采取电话、网络等网络办公方式进行申报审批,做好减租工作。

  三是制定复工复产保障措施。为支持所属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抓紧抓好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月25日,市国资委出台《支持所出资企业做好应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若干措施》(明国资〔2020〕3号),提出7项保障措施。其中,针对市属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减收房租的租金,在下达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时,予以合理认定,并列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和薪酬考核内容,对在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考核时予以扣分或处罚处理,有力保障租金减免措施积极有效落实。

  截止6月30日,三明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对外租赁经营性资产的市属国有企业已减免租金1882万元。各市属企业免租工作已全部实施完毕,惠及1448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中小微企业214户,个体工商户1234户)。2-5月份,市交运集团按照出车班次(白班夜班单班双班)等不同标准,对出租车承包人减免承包费用143.33万(其中公交公司124.47万元,闽运公司18.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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