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供销社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的若干措施》

日期:2025-09-17 10:28 来源: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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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供销社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的若干措施》,对进一步夯实基层社发展基础,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文件提出,在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千县千社”优质社、改造提升一批薄弱社、规范建设一批空壳社,2026-2027年逐步扩大建设范围,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革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 

  文件结合各地基层社发展现状,提出分层分类推进基层社建设,围绕拓展业务升级一批、盘活资产提升一批、联合合作建设一批、开放办社发展一批、突出重点狠抓一批等五个方面,全面提升基层社经营服务能力,健全经营服务网络,转变基层社经营面貌,使基层社真正成为为农服务的综合平台。 

    

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总社、省社在全系统推进实施“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部署,通过因地制宜全面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升,夯实供销社为农服务基础,进一步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革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真正成为为农服务的综合平台,现就进一步推进基层社建设提出以下措施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打造“千县千社”优质社。重点对照七项建设标准,对资产保存完整、经济实力强、服务功能全、经营面貌好的基层社,推进经营设施升级改造,持续拓展经营服务功能,不断扩大服务领域。通过三年时间,每个县分别完成1个省社、2个市社确定的优质社建设计划 

  (二)改造提升薄弱社。重点有资产和业务,但经济实力较弱、服务功能不全的基层社进行改造提升。2025年底前,各县社完成1个薄弱基层社改造提升,2026-2027年逐步扩大改造提升覆盖面,主要围绕老旧资产盘活、经营服务拓展等方面,提升基层社经营面貌,重点恢复、巩固农资经营主业,按需建设庄稼医院,逐步增强基层社服务能力水平 

  (三)规范建设空壳社。重点对基层阵地和经营服务功能缺失的“空壳社”“僵尸社”进行规范建设。2025年底前,各县要完成1个无资产、无经营业务的空壳社的改造建设,2026-2027年逐步扩大建设并实现全覆盖,主要围绕基层社经营网点、服务阵地方面,优先恢复基层社经营服务阵地和服务功能。 

  二、分类分层推进 

  (一)拓展业务升级一批。聚焦供销社主责主业,结合各地生产生活需求和基层社发展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快推进基层社自营业务发展巩固优化农资经营服务,推进基层社建设一批农资销售网点,对有条件的农资网点,增设庄稼医院、农机供应等农业技术服务。持续推广“供销农场”建设,积极借鉴将乐县社联合农业部门“农耕保姆站”共建“1421”工作机制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供销系统在农业生产各环节中的农资供应、农机服务、农产品销售等作用,建宁、沙县等试点要持续拓展、优化服务,提高供销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参与度,总结好泰宁基层社与农机合作社合资共建农服企业的做法,逐步扩大合作企业服务规模,争取打造“供销农机”典型。推进基层社探索开展新兴业务,拓展基层社为农服务领域,借鉴推广沙县夏茂供销社推广建设新能源充电站的做法,带动各地探索开展多形式、多元化的发展路径,切实提高基层社服务领域的宽度和广度。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社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等经营业务 

  (二)盘活资产提升一批。全面开展基层社资产清查,对资产按长期闲置老化、存在安全隐患、设施设备陈旧、开发利用价值较低等进行分类管理。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利用专项资金改造基层社经营服务网点,提升基层社综合服务能力。借鉴推广大田县梅山供销社利用项目资金建设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做法,通过资产改造扩大基层社经营场所使用面积。融入乡村文旅产业,将基层社闲置资产打造成为旅游集散中心。借鉴推广永安安砂供销社结合地方发展需要,将闲置资产打造为及民宿、游客服务、农产品展示展销等功能为一体服务中心的做法,实现闲置资产盘活再利用。加强与乡镇联合合作,共同开发基层社闲置资产,合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借鉴推广泰宁梅口供销社与乡政府联合打造闽台茶文化交流中心的做法,展现新时代供销社的新面貌。推进村社合作、政社合作,通过基层社提供场所或租金优惠、乡镇或部门出资建设改造等形式,对开发利用价值较低的老旧闲置资产进行盘活。借鉴推广明溪御帘村供销社将老旧资产建成供销大礼堂、村集体运营使用、泰宁大田乡供销社提供闲置资产、乡镇府出资开发建设并负责运营等做法,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三)联合合作建设一批。拓展基层社建设模式,鼓励基层社与乡镇、村集体、国有企业、金融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多形式的联合合作,结合省社“四张网络”建设要求,共同改造或建设一批供销社经营网点。在有建设条件和服务需求的乡镇、行政村,建设一批乡镇综合超市、农村综合服务社、电商服务站、寄递物流网点、金融服务点等乡村经营服务设施,为农(居)民提供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快递物流、再生资源回收、金融信贷等综合服务。以市社与信用社、工商银行、人保财险等金融保险机构签订战略合作为契机,推动基层社与金融信贷部门创新开展业务合作,探索新形势下的为农服务新方式。认真落实市邮政管理局与市供销社出台的推动邮政快递业与供销社融合发展的文件要求,借鉴推广泰宁、永安等地开展的“客货邮供”做法,按照联合共建的思路,基层社提供经营场所,邮政、运输部门开展快递配送等经营业务,建设一批“客货邮供”综合服务站点。 

  (四)开放办社发展一批。对经营基础薄弱、服务功能不全、自身发展难度较大的基层社可通过开放办社吸纳经营主体等方式,先行恢复经营网点和服务阵地,规范使用供销标识,展示供销形象。借鉴推广将乐县社在常口村建设供销驿站的做法,通过开放办社的方式,将村级服务网点吸纳加入供销社系统,作为提供服务、展示形象的供销服务点。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将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用于基层社场所和设施建设利用农村集体资产共建为农服务中心等经营服务场所。借鉴推广宁化县“村社共建”做法,与乡镇、村共建村级供销社或经营网点,免费提供办公场所或经营门店作为基层社服务阵地。 

  (五)突出重点狠抓一批。各地要在本地重点乡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具有代表性的街区(古城区、旅游集散中心)等重要点位,集中力量统推进建设一批可调研学习、展示供销作为的经营网点,提升供销社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借鉴推广沙县夏茂供销社在俞邦村与信用社共建明供优品服务点(福农驿站)、尤溪县社在桂峰村与村集体合作改造老旧资产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农产品展销中心)等做法,通过资产改造、网点延伸、合作共建、开放办社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批惠农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社、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等经营服务网点,有条件地区可建设供销文化展示、便民服务中心等公益性网点,集中展现供销社文化、品牌和工作成效。大田屏山乡、尤溪半山村、泰宁音山村等重要点位要加快建设具有供销特色的经营网点,延伸供销社服务链条,展现供销新面貌。2025年底前,每个县完成1个重要点位经营网点建设,2026-2027年,结合优质基层社、薄弱基层社建设,各县每年完成2个重要点位经营网点建设。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强化县级统筹。县级联合社要组织实施好基层社建设加大对基层社建设和开展为农服务的支持力度统筹整合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等系统内外资源,强化市场运营,抓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社将对各地基层社改造提升、特别是计划建设示范点的基层社,优先争取省社“保供促销工程”专项资金支持,市社合作发展基金也将进行专项扶持。社合作发展基金也要相应加大对基层社建设的支持。 

  (三)加大宣传推广。县(市、区)供销要及时总结提炼基层社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充分展现各地加强基层社建设、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实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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