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确认三明市小学第三批乡村温馨校园典型案例学校的通知
明教初〔2023〕21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2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基〔2020〕4号)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小学遴选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典型案例学校的通知》精神,在学校自主申报、县级审核推荐、市级审查评选的基础上,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三明市三元区小蕉小学等10所学校为三明市小学第三批“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典型案例”学校(见附件)。
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全面优化教书育人环境,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抬高乡村教育底部。要认真做好典型案例和创建经验总结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扩大乡村温馨校园典型案例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三明市小学第三批乡村温馨校园典型案例学校名单
三明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三明市小学第三批乡村温馨校园典型案例学校名单
1.三明市三元区小蕉小学
2.永安市西洋中心小学
3.明溪县枫溪学校
4.清流县邓家小学
5.清流县沙芜中心小学
6.宁化县济村中心学校
7.建宁县里心中心小学
8.泰宁县朱口镇第二中心小学
9.尤溪县八字桥中心小学
10.大田县桃源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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