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24 14:48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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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教思〔2023170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体和旅游局,各大中专院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和《三明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精神,扎实推进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三明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由政府或社会力量创办的,具备承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且运营良好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以及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优质资源单位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对照《三明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附件1),自检达标后填写申报表并形成自评材料,经主管部门推荐盖章后,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文旅部门共同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符合申报要求的,每县(市、区)原则上可推荐1-2家单位。

三、申报材料

1.三明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

2.自评报告(3000字左右)。

3.反映申报单位条件及开展相关研学活动的照片(只需提交电子版)。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及文旅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沟通协调,推荐社会效益好、示范作用强的单位申报。

(二)各县(市、区)教育及文旅主管部门要从政策、资金、项目、人才培训及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大对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引导、鼓励和支持。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请于1027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电子版同时报送邮箱),逾期不予接收。

(四)市教育局和市文旅局将组成考核小组,依照《三明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并于11月上旬开展实地考核,为考核通过的单位授牌。同时对前三批市级研学实践基地进行抽查考核,无法达到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通过的取消称号。

联系人:林薇(三明市教育局),电话:8224283,邮箱:smjygwxcb@163.com,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25幢三明市教育局思政科,邮编:365000

 

附件:1.三明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

2.三明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3.各县(市、区)申报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汇总表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1019
附件下载:

附件1-3.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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