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
明教办法〔2023〕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市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走深走实,现就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活动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相关任务部署、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3〕2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闽教办法〔2023〕1号)等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争创“宪法卫士”。各县(市、区)、市直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和各高校学生参与率应不低于90%,力争100%,做到学校全覆盖、学生全覆盖。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组织开展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要积极参与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丰富活动形式,提升活动实效。
二、认真选拔,积极参与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省级遴选赛
今年9月底,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省级遴选赛。为做好我市参赛选手遴选工作,我局拟于暑期期间举行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市级遴选活动,并设置若干奖项(具体参赛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县(市、区)按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等组别,每组分别遴选推荐知识竞赛选手1人、演讲比赛选手1人,共计6人(选手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市直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遴选推荐知识竞赛选手1人、演讲比赛选手1人,合计2人(选手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活动优秀选手推荐汇总表、股(科)室及工作人员信息表请于2023年7月10日前发送至我局政策法规与审核审批科邮箱(格式见附件)。
各高校自行确定参赛人员名单,并于2023年9月8日前发送至省教育厅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三、加强统筹,做好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宣传
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本地本校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特色、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主动联系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及时报送活动信息。2023年活动总结(含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困难和问题等)及2024年工作建议,请于12月1日前报送我局政策法规与审核审批科。活动结束后,我局将视情况对在学讲宪法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联系人:张上波、肖惠香(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审核审批科),联系电话:8280567,电子邮箱:smjy8241049@163.com。
附件:1.2023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股(科)室及工作人员信息表
2.2023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优秀选手推荐汇总表
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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