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明教办〔2023〕8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属学校(单位),委局机关各科(部)室: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中共三明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三明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刘若嘉(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市委教育工委、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市教育局党组全面工作。主管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统一战线、外事交流、意识形态、群团、机关党建等工作。分管秘书科、组织部(统战部)、人事科、机关党委。联系三元区、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含职教园分校)。
涂林瑢(市教育局局长):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主管财务、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终身教育、老年教育、教育综合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招生考试、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分管财务科、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站。联系沙县区、三明农业学校。
林 晖(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分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语言文字、扫盲、拥军优属、教育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协管招生考试等工作。分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市语委办)、教育技术装备服务站、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协管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站。联系永安市、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三明市列东中学。
陈文耕(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郑 丽(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机关效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机要保密、校务公开、行风建设、来信来访、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继续教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协管党的建设、统一战线、外事交流、干部人事、机关党建、教师招聘、教师培训、教师职称、教师人才队伍、离退休干部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审核审批科)、机关纪委。协管秘书科、组织部(统战部)、机关党委、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联系建宁县、三明市第九中学、三明市实验小学。
伊永河(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三明二中党总支书记、校长):负责三明二中全面工作。分管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以及教育科学研究、教育学术研讨、信息技术教育、青少年科技教育、教育同城化建设等涉及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相关工作。分管中等教育科、三明教育学院(普通教育研究室、教育学会)。联系明溪县、三明市第二中学、三明教育学院。
詹焕生(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教育综合改革、学生资助、教育扶贫、学校综治安全稳定、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协管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教育捐赠、内部审计等工作。分管综合改革科、学校安全保卫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管财务科。联系大田县、三明教育学院附属小学、三明北附实验学校。
单洪楠(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德育和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实践教育、教育新闻宣传、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分管宣传部(思想政治教育科)、实践学校。协管综合改革科。联系尤溪县、三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
陈吉首(市政府副处级督学):分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群团、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以及教育科学研究、教育学术研讨、信息技术教育、青少年科技教育、教育同城化建设等涉及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的相关工作。协管来信来访工作。分管初等与幼儿教育科、督导科(教育发展与评价中心)、教育工会(机关工会)、关工委、团工委、妇工委。联系将乐县、三明第一中学、三明市实验幼儿园。
余百火(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副书记):协管德育和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实践教育、教育新闻宣传、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协管宣传部(思想政治教育科)、机关纪委、实践学校。联系泰宁县、三明市综合实践学校、三明学院附属小学。
谢 群(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分管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基本建设、民办教育、新农村建设、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终身教育、老年教育、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工作。分管发展规划科、高等与职业成人教育科(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宁化县、清流县、三明工贸学校。
为保证委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实行“AB角工作制”分工。实行AB角的委局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考察或请假期间,相应的另一方主动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具体为:林晖与郑丽互为AB角;伊永河与陈吉首互为AB角;詹焕生与单洪楠互为AB角; 余百火与谢群互为AB角。
中共三明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三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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