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三明市初等与幼儿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明教办初〔2023〕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学校(单位):
现将《2023年三明市初等与幼儿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2023年三明市初等与幼儿教育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推动全市初等与幼儿教育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推进学前普及普惠。制定印发《三明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多渠道补齐城乡普惠性资源缺口,力争公办率达70%,普惠率达98%。修订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统筹推进各级示范幼儿园创建,新增市级以上示范园6所。加强规范办园行为指导,推进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标准化建设、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走教试点和农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普惠性民办园、薄弱园帮扶工作。组织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推广科学育儿理念,纠正“小学化”倾向。
二、加快城乡均衡发展。指导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差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加强优质学校发展联盟建设与管理,探索建立准入、退出机制,新增遴选20所小学教育高质量发展联盟成员学校,形成“G20+”格局。深化“总校制”办学改革,建立动态管理和捆绑考核机制,推动“总校制”办学由“增量”向“提质”转变。加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和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与评估的通知》,市级完成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10所、新增乡村温馨校园典型案例学校10所。巩固提升大班额消除成果,严控大班额、大校额。
三、促进校内减负增效。规范教学常规管理,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加强小学科学教育,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深入实施“校长回归课堂”行动,继续引导校长亲临课堂教学实践,带动教师推动课堂变革,让学校回归教育教学中心。以教改项目培育建设为引领,强化教研支撑,突出“幼小”“小初”衔接试点改革,新增认定课堂创新改革试点校10所,做好新一批省义务教育教改基地校遴选推荐工作。加强作业设计管理,加大县本、校本作业和分层次、跨学科作业探索力度,开展优秀作业设计展评,全面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实施优秀课堂教学成果推广计划,借助沪明合作和国家、省、市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及各级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等,开展优秀教学案例、本土课堂教学改革成果宣传展示。
四、强化读书写字教育。落实教育部“要把开展读书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工作要求,调整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结合课后服务等,保证学生每天校内阅读不少于1小时、练字不少于30分钟。推动学校建立健全阅读和书写评价体系,逐步提高各年级必读书目和书写能力在质量评价中的权重,期末对学生实施全员阅读和书写过关考核。加强教师“三字一话”(硬笔字、软笔字、粉笔字、普通话)教学基本功常态化训练和阅读、书写辅导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读书、写字教育实效。强化学校图书馆和班级图书角建设,大力营造浓厚的书香氛围。
五、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严格招生入学程序,规范政策照顾范围。深入实施三元区中心城区积分入学、“多园(校)划片”招生改革,推动相关改革向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县(市、区)延伸,逐步化解“择校热”。推进“小学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实现“小学入学一件事”在线联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按规定做好学籍录入、接转、接续工作,确保籍随人走、人籍一致。
六、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有效衔接学科教育教学活动,优化升级“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方案,开展课后服务课堂教学专题教研,全面落实课后服务“5+2”“2+N”要求,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推进县级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出台,健全完善课后服务教师多元引入和关心关爱机制,落实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轮班”“弹性坐班”等制度,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激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化实施“1+N四点半学校”“七彩暑期”等特色做法,推动课后服务向寒、暑假等延伸,拓展服务形式,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假期看护孩子难问题。
七、持续关爱特殊群体。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深化普特融合、医教结合等试点改革,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教育安置,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质量,加强随班就读工作,巩固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落实《“红烛暖心”贫困留守儿童关爱计划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建档立卡留守儿童学业帮扶,建立“1+N”师生帮扶和“1+1”同伴帮扶关系,适时组织开展交流活动。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长效机制,加强控辍保学台账动态管理和临界辍学学生监管监控,对缓学、休学学生“一生一表”建立工作档案。
八、加强质量监测评价。加大行政教研专项视导力度,落实义务教育减负提质增效十条措施,借助“双减”监测系统等平台,强化教学常规落实考评监督,保障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探索开展过程性、全要素和增值性评价,做好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部分年级部分学科市级质量监测,强化结果运用,改进教育教学。及时总结推广教育质量评价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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