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的通知
明教思〔2023〕6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三明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明教思〔2017〕270号)精神,2017年,市教育局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标准,在加强市级研学实践基地建设与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开展,市教育局与市文化和旅游局修订了《三明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14日
三明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
由政府或社会力量创办的,具备承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且运营良好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以及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优质资源单位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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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基地规模 |
1.1.1申报场所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有接待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 |
1.1.2基地每期能同时容纳300名学生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小型场馆基地有单批次接待100名以上学生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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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基地有可供学生开展研学活动、体验、休整的场馆场地,功用齐全、布局科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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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设施设备 |
1.2.1基地配有必要的教育教学用具、器材,性能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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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基地重点部位安装录像监控设备,全天候实时录像监控,工作正常,影像资料保存30天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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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基地设有一般伤病医务室(或周边有定点医院、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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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周边资源 |
1.3.1具有区域特色元素,适宜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乡土乡情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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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基地除自身资源外,周边红色文化、自然生态、优秀传统文化、国情教育、国防科工等研学实践教育资源丰富,可满足学生不同的研学实践教育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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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运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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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基地交通便利,安全性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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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基地有提供餐饮服务,或周边有定点餐馆的,需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三证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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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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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线路课程 |
2.1.1基地设计开发适合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学生,且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研学课程,研学实践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各学段开设2门以上研学课程。 |
2.1.2基地课程体系较为完整,教材、解说词内容规范,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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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基地学生教学、实践、体验活动编排合理、教育性、实践性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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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非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基地根据自身资源特点,合理编排针对性、操作性、安全性强的研学线路。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申报的基地结合周边资源,至少提供2条以上研学实践教育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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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质量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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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建立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效果测评制度,真实反映学生对优秀文化传统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国防科工教育、自然生态教育、劳动教育、精神文明教育等不同主题研学知识、技能掌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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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每次研学活动结束后,基地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向学生所在学校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学生所在学校对基地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认可度、满意度达90%以上。测评结果所反映出的问题,基地需及时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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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市级研学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现场考评一次。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摘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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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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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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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基地编有近中期(3至5年)发展规划,规划内容涵盖教学计划、课程体系、研学线路、保障体系等核心内容,目标明确、措施可行。 |
3.1.2基地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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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基地每年集中接受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人数达5000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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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师资力量 |
3.2.1基地配备适合中小学需要的专业研学指导师或专业讲解人员、辅导员等专兼职人员至少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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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基地教职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教学能力强,具备与学生互动体验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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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基地每年组织教职人员开展研学专题培训,注重教职人员业务素养和能力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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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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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基地内部管理机构健全,每年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汇报基地开展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情况(主管部门非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报当地教育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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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基地与学校签订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协议(合同),制订相应服务与管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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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基地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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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基地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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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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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基地(正常有收门票的基地)对中小学生实施门票减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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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基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费用减免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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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基地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价格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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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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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制度保障 |
4.1.1基地建立学生教学、实践、生活、娱乐、出行、食宿等完整的安全责任分工明确的管理制度。 |
4.1.2基地有应急措施预案,对研学实践教育各项活动有安全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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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基地建立与教育、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旅、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定期联系沟通反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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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人员保障 |
4.2.1基地配备专门的安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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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基地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应对突发事件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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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设施保障 |
4.3.1基地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性能良好。在显著位置公布内部救援电话,且畅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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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基地安全警告和危险标志、标识醒目、明了。安全说明或须知等要求明确、具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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