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气象局终止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日期:2026-05-15 09:04
来源:本网
|
|
|
|
编号:2026-28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三明市气象局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08时20分终止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请办公室、业务科、法规科、气象台、服务中心、保障中心、雷达站、灾防中心终止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变更或终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天气监测预警,做好本次天气过程的分析、总结和评估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游火龙
2026年5月15日8时15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