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区高岩片区、台江片区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三明市高岩片区、台江片区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的请示》(恒源〔2013〕1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解决高岩片区、台江片区日益突出的供水需求矛盾,适应片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研究,原则同意市区高岩片区、台江片区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高岩片区、台江片区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二、项目业主: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市区高岩片区、台江片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共改造和延伸给水管道16.84公里,管径分别为DN400、DN300、DN200、DN150、DN100。
五、建设工期:二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106万元,资金由你公司筹措解决。
七、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请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规定,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开展招投标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20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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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三明市高岩片区、台江片区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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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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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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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部分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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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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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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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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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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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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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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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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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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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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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等,核准不采用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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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应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2、项目的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内抽取。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本委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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