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13-03-21 11:04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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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

你站《关于申请批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粮检20133号)文及附件材料悉。经研究,同意你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三明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购置粮食检验仪器设备14台(套件),进行检验室更新、新增检验仪器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达到至少能检验6大类指标中的110个参数。

五、项目总投资:460万元,资金通过申请上级补助解决。

六、项目建设年限:20132015年。

七、招投标事项: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该项目建设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具体附后)。

八、同意有关节能及风险评估方案,请根据本批复文件抓紧办理开工前有关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本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此复。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321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名称:三明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部分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他

核准决定说明:同意该项目施工、重要设备由你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核准机关盖章)

                            2013年3月21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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