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乐县2012~2015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将乐县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二)的请示》(将发改〔2013〕3号)收悉。根据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将乐县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二)审查意见的函》(明水水〔2012〕559号),经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基本同意将乐县古镛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11个行政村中17个自然村的6884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分别为洋坊村的际上36人、际下68人、上洋坊103人、长坑70人,桃村村的桃村524人,山门村的山门276人,文曲村的文曲349人、坡上265人,积善村的三涧度1094人、漠里229人,新路村的新路838人,张公村的张公420人,玉华村的关心310人、余坊200人,梅花村的洞许392人,胜利村的寺许716人,新华村本点994人。新建取水工程、净水工程及输配水工程等,设计供水规模2015t/d,分别为洋坊及桃村280t/d,山门村95t/d,文曲村165t/d,积善村300t/d,新路村265t/d,张公村135t/d,玉华村240t/d,梅花村140t/d,胜利村180t/d,新华村215t/d,供水保证率为95%。
(二)基本同意将乐县水南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1个行政村中1个自然村的47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即乾滩村的朱布47人。新建净水工程及输配水工程等,设计供水规模为10t/d,供水保证率为95%。
(三)基本同意将乐县黄潭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11个行政村中23个自然村的7997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分别为元埕村的元埕248人,祖教村的祖教600人、前边256人,元俚村的元俚231人,上峰村的双鲤589人、下峰269人,大言村的大言86人,大坪村的马带245人,西湖村的西湖136人,吴村的红边116人、里村及墩上612人,将溪村的邹洲195人、三坑垅312人,黄潭村3027人,泰村的肖坊489人、里洲396人、延眷190人。新建取水工程、净水工程及输配水工程等,设计供水规模2115t/d,分别为元埕村90t/d、祖教村200t/d、元俚村80t/d、上峰村170t/d、大言村20t/d、大坪村60t/d、西湖村100t/d、吴村150t/d、将溪村95t/d、黄潭村950t/d、泰村200t/d,供水保证率为95%。
(四)基本同意将乐县漠源乡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9个行政村中23个自然村的4479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分别为漠源村的甲头77人、三源139人、大丘禾183人、漠源270、半路135人、三溪尾170人、路口175人,湖管村的渡乾86人、湖管398人,坡坑村的坡坑246人、银华新村195人、地村105人,坑口村的坑口468人,张源村的张源162人、奄干60人,伍坊村的伍坊276人,上洋村的上洋350人,大坊村的岭头115人、沙溪74人、大坊101人、富园新村50人,圭洋村的圭洋512人、冢边132人。新建取水工程、净水工程及输配水工程等,设计供水规模1000t/d,分别为漠源村265t/d,湖管村85t/d,坡坑村105t/d,坑口村80t/d,张源村50t/d,伍坊村60t/d,上洋村100t/d,大坊村90t/d,圭洋村165t/d,供水保证率为95%。
(五)基本同意将乐县白莲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11个行政村中24个自然村的10991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分别为白莲村的升平1820人、余家662人、张厝312人、桥背458人,大王村的洋坊884人、新厝204人、毛公段160人、下坊215人,天许村的申洋栋152人、俞厝坑246人、三元297人,古楼村的古楼814人,大里村的元山地521人、枣树119人、坊头933人,小王村的小王486人、吴厝318人、罗坑287人,三溪村的三溪555人,御岭村的御岭273人,墈厚村的墈厚114人,村头村的村头717人、寺边155人,铜岭村的铜岭289人。新建取水工程、净水工程及输配水工程等,设计供水规模2265t/d,分别为白莲村730t/d,大王村320t/d,天许村110t/d,古楼村150t/d,大里村290t/d,小王村200t/d,三溪村120t/d,御岭村60t/d,墈厚村35t/d,村头村190t/d,铜岭村60t/d,供水保证率为95%。
(六)基本同意将乐县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7个保护点1305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分别为余家坪保护点686人,石排场保护点92人,外山保护点142人,龙井保护点97人,田角保护点112人,小沛保护点89人,上地保护点87人。新建取水工程、净水工程及输配水工程等,设计供水规模315t/d,分别为余家坪保护点190t/d,石排场保护点20t/d,外山保护点25t/d,龙井保护点20t/d,田角保护点20t/d,小沛保护点20t/d,上地保护点20t/d,供水保证率为95%。
二、水源水质
(一)基本同意将乐县古镛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供水水源,即新建水源或利用原有水源,水源均为地表水。其中新建水源情况如下:洋坊村及桃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2.6km2;文曲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2.37km2;张公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1.8km2;玉华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3.6km2;梅花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1.52km2。但应注意做好水源地和涵养林的保护,严防水源水质被污染。
(二)基本同意将乐县水南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供水水源,即利用原有水源,水源为地表水。但应注意做好水源地和涵养林的保护,严防水源水质被污染。
(三)基本同意将乐县黄潭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供水水源,即新建水源或利用原有水源,水源均为地表水。其中新建水源情况如下:祖教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0.6km2;上峰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1.2km2;吴村2个水源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分别为0.7km2、1.1km2;将溪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0.6km2;泰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1.0km2。但应注意做好水源地和涵养林的保护,严防水源水质被污染。
(四)基本同意将乐县漠源乡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供水水源,即新建水源或利用原有水源,水源均为地表水。其中新建水源情况如下:漠源村6个水源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分别为0.5km2、0.6km2、1.0km2、1.2km2、0.5km2、0.7km2;湖管村2个水源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分别为0.5km2、0.6km2;坡坑村3个水源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分别为0.7km2、0.6km2、0.8km2;坑口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2.0km2;张源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0.8km2;伍坊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1.0km2;上洋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0.8km2;大坊村4个水源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分别为0.5km2、0.8km2、0.5km2、0.4km2;圭洋村2个水源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分别为1.1km2、0.5km2。但应注意做好水源地和涵养林的保护,严防水源水质被污染。
(五)基本同意将乐县白莲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供水水源,即新建水源或利用原有水源,水源均为地表水。其中新建水源情况如下:白莲村4个水源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分别为2.5km2、1.5km2、1.2km2、1.1km2;大王村2个水源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分别为1.3km2、1.5km2;天许村2个水源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分别为0.9km2、0.8km2;古楼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0.9km2;大里村2个水源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分别为1.4km2、2.0km2;小王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2.1km2;三溪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1.6km2;御岭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1.3km2;墈厚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1.4km2;村头村2个水源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分别为1.9km2、1.4km2;铜岭村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为1.2km2。但应注意做好水源地和涵养林的保护,严防水源水质被污染。
(六)基本同意将乐县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供水水源,即新建水源或利用原有水源,水源均为地表水。其中新建水源情况如下:余家坪保护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2.1km2;石排场保护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0.26km2;外山保护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0.4km2;龙井保护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0.35km2;田角保护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0.32km2;小沛保护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0.3km2;上地保护点水源点以上集雨面积0.28km2。但应注意做好水源地和涵养林的保护,严防水源水质被污染。
下阶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复核各水源点集雨面积,确保水源水量充足。对选择的水源逐一进行水质化验,地下水源水质应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的要求,地表水源水质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或《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的要求,源水水质未经化验或源水水质不合要求的水源不得采用。
三、取水工程
(一)基本同意将乐县古镛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取水方案,即新建或利用原有取水设施,取水设施主要有拦河坝、沉砂池、输水管,输水管材为PVC-M管。其中新建取水设施情况如下:洋坊村及桃村新建拦河坝1个,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道300m、管径DN75;山门村新铺设输水道1100m、管径DN63;文曲村新建拦河坝1个,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道305m、管径DN63;新路村新铺设输水道1600m、管径DN90;张公村新建拦河坝1个,沉砂池1个;玉华村新建拦河坝1个,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道550m,管径DN75;梅花村新建拦河坝1个,沉砂池1个。
(二)基本同意将乐县水南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取水方案,即新建或利用原有取水设施,取水设施主要有拦河坝、沉砂池、输水管,输水管材为PVC-M管。其中新建取水设施情况如下:乾滩村新铺设输水道30m,管径DN20。
(三)基本同意将乐县黄潭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取水方案,即新建或利用原有取水设施,取水设施主要有拦河坝、沉砂池、输水管,输水管材为PVC-M管。其中新建取水设施情况如下:祖教村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2820m、管径DN75~DN40;元俚村新铺设输水管500m、管径DN50;上峰村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2个,新铺设输水管970m、管径DN50~DN40;大言村新铺设输水管380m、管径DN40;吴村新建拦河坝2座,沉砂池2个,新铺设输水管1660m、管径DN50~DN40;将溪村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1020m、管径DN50~DN40;泰村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1570m、管径DN50~DN32。
(四)基本同意将乐县漠源乡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取水方案,即新建或利用原有取水设施,取水设施主要有拦河坝、沉砂池、输水管,输水管材为PVC-M管。其中新建取水设施情况如下:漠源村新建拦河坝6座,沉砂池6个,新铺设输水管2397m、管径DN32~DN50;湖管村新建拦河坝2座,沉砂池2个,新铺设输水管1206m、管径DN25~DN50;坡坑村新建拦河坝3座,沉砂池3个,新铺设输水管道1368m、管径DN32~DN50;坑口村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73m、管径DN50;张源村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道221m、管径DN40;伍坊村新铺设输水管986m、管径DN32;上洋村新建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3075m、管径DN63;大坊村新建拦河坝4座,沉砂池4个,新铺设输水管1735m、管径DN20~DN32;圭洋村新建拦河坝3座,沉砂池3个,新铺设输水管2374m、管径DN32~DN63。
(五)基本同意将乐县白莲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取水方案,即新建或利用原有取水设施,取水设施主要有拦河坝、沉砂池、输水管,输水管材为PVC-M管。其中新建取水设施情况如下:白莲村新建拦河坝4座,沉砂池4个,新铺设输水管1329m、管径DN90~DN50;大王村新建拦河坝2座,沉砂池2个,新铺设输水管730m、管径DN75~DN63;天许村新建拦河坝2座,沉砂池2个,新铺设输水管450m、管径DN50;古楼村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500m、管径DN90;大里村新建拦河坝2座,沉砂池2个,新铺设输水管284m、管径DN90~DN50;小王村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420m、管径DN90;三溪村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255m、管径DN75;御岭村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130m、管径DN63;墈厚村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110m、管径DN50;村头村新建拦河坝2座,沉砂池2个,新铺设输水管845m、管径DN75~DN50;铜岭村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290m、管径DN40。
(六)基本同意将乐县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取水方案,即新建或利用原有取水设施,取水设施主要有拦河坝、沉砂池、输水管,输水管材为PVC-M管。其中新建取水设施情况如下:余家坪保护点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1120m、管径DN63;石排场保护点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244m、管径DN25;外山保护点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1420m、管径DN32;龙井保护点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920m、管径DN25;田角保护点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260m、管径DN25;小沛保护点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260m、管径DN25;上地保护点新建拦河坝1座,沉砂池1个,新铺设输水管186m、管径DN25。
实施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排气、排空阀等附属设施,确保工程运行安全。
四、净水厂设计
(一)基本同意将乐县古镛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净水厂平面布置方案,即按各工程供水规模布置,采用慢滤池或一体化净水器作为净水构筑物,清水池作为调节构筑物。其中新建净水厂情况如下:洋坊村及桃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1个,新建100m3清水池1个;山门村新建慢滤池1个,新建30m3清水池1个;文曲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1 个,新建100m3清水池1个;张公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1个,新建50m3清水池1个;玉华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1个,新建100m3清水池1个;梅花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1个,新建50m3清水池1个。
(二)基本同意将乐县水南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净水厂平面布置方案,即按各工程供水规模布置,采用慢滤池或一体化净水器作为净水构筑物,清水池作为调节构筑物。其中新建净水厂情况如下:乾滩村新建慢滤池1个。
(三)基本同意将乐县黄潭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净水厂平面布置方案,即按各工程供水规模布置,采用慢滤池或一体化净水器作为净水构筑物,清水池作为调节构筑物。其中新建净水厂情况如下:元埕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1个;祖教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1个,新建15m3、30m3清水池各1个;上峰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2个,新建15m3、20m3清水池各1个;大坪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1个;吴村新建慢滤池2个,新建10m3、30m3清水池各1个;将溪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1个,新建慢滤池1个,新建20m3清水池1个;黄潭村新建500m3清水池1个;泰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3个,新建20m3清水池1个。
(四)基本同意将乐县漠源乡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净水厂平面布置方案,即按各工程供水规模布置,采用慢滤池或一体化净水器作为净水构筑物,清水池作为调节构筑物。其中新建净水厂情况如下:漠源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1个,新建慢滤池5个,新建10m3清水池5个及50m3清水池1个;湖管村新建慢滤池2个,新建5m3、15m3清水池各1个;坡坑村新建慢滤池3个,新建15m3清水池1个及10m3清水池2个;坑口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1个,新建20m3清水池1个;张源村新建慢滤池1个,新建15m3清水池1个;伍坊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1个,新建20m3清水池1个;上洋村新建慢滤池1个,新建30m3清水池1个;大坊村新建慢滤池4个,新建5m3清水池3个及10m3清水池1个;圭洋村新建慢滤池3个,新建10m3、15m3、20 m3清水池各一个。
(五)基本同意将乐县白莲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净水厂平面布置方案,即按各工程供水规模布置,采用慢滤池或一体化净水器作为净水构筑物,清水池作为调节构筑物。其中新建净水厂情况如下:白莲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4个,新建100m3、30m3清水池各1个及20m3清水池2个;大王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2个,新建50m3清水池2个;天许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2个,新建20m3清水池2个;古楼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1个,新建30m3清水池1个;大里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2个,新建30m3、50m3清水池各1个;小王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1个,新建50m3清水池1个;三溪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1个,新建20m3清水池1个;御岭村新建慢滤池1个,新建20m3清水池1个;墈厚村新建慢滤池1个,新建10m3清水池1个;村头村安装一体化净水器2个,新建30m3、10m3清水池各1个;铜岭村新建慢滤池1个,新建20m3清水池1个。
(六)基本同意将乐县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荐的净水厂平面布置方案,即按各工程供水规模布置,采用慢滤池或一体化净水器作为净水构筑物,清水池作为调节构筑物。其中新建净水厂情况如下:余家坪保护点安装一体化净水器1个,新建50m3清水池1个;石排场保护点新建慢滤池1个,新建10m3清水池1个;外山保护点新建慢滤池1个,新建10m3清水池1个;龙井保护点新建慢滤池1个,新建10m3清水池1个;田角保护点新建慢滤池1个,新建10m3清水池1个;小沛保护点新建慢滤池1个,新建10m3清水池1个;上地保护点新建慢滤池1个,新建10m3清水池1个。
实施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套完善管理房、围墙等附属建筑物;原水经净化、消毒处理后,出厂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并加强水质监测。
五、配水工程
(一)基本同意将乐县古镛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中配水管网按各供水工程的供水规模设计,时变化系数取2.5,采用树枝状布置,基本同意配水管网的管线、管材及管径的选择,管材采用PVC-M管及镀锌管。其中,洋坊村及桃村新铺设水管1810m、管径DN110~DN90,山门村新铺设水管500m、管径DN75,文曲村新铺设水管825m、管径DN90~DN32,积善村新铺设水管10060m、管径DN110~DN15,新路村新铺设水管3350m、管径DN110~DN63,张公村新铺设水管100m、管径DN90,胜利村新铺设水管7525m、管径DN110~DN15,新华村新铺设水管8350m、管径DN110~DN15。
(二)基本同意将乐县水南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中配水管网按各供水工程的供水规模设计,时变化系数取2.5,采用树枝状布置,基本同意配水管网的管线、管材及管径的选择,管材采用PVC-M管。其中,水南镇乾滩村新铺设水管68m,管径DN25。
(三)基本同意将乐县黄潭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中配水管网按各供水工程的供水规模设计,时变化系数取2.5,采用树枝状布置,基本同意配水管网的管线、管材及管径的选择,管材采用PVC-M管。其中,元埕村新铺设配水管560m、管径DN20~DN50,祖教村新铺设配水管1360m、管径DN40~DN63,元俚村新铺设配水管1770m、管径DN25~DN40,上峰村新铺设配水管1440m、管径DN20~DN50,大言村新铺设配水管395m、管径DN25,大坪村新铺设配水管895m、管径DN20~DN40,西湖村新铺设配水管1100m、管径DN63,吴村新铺设配水管1050m、管径DN32~DN63,将溪村新铺设配水管370m、管径DN50,黄潭村新铺设配水管4000m、管径DN140,泰村新铺设配水管1945km、管径DN20~DN63。
(四)基本同意将乐县漠源乡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中配水管网按各供水工程的供水规模设计,时变化系数取2.5,采用树枝状布置,基本同意配水管网的管线、管材及管径的选择,管材采用PVC-M管。其中,漠源村新铺设配水管2142m、管径DN50~DN90,湖管村新铺设配水管306m、管径DN32~DN63,坡坑村新铺设配水管753m、管径DN40~DN63,坑口村新铺设配水管113m、管径DN63;张源村新铺设配水管587m、管径DN40~DN63,伍坊村新铺设配水管141m、管径DN40,上洋村新铺设配水管243m、管径DN75,大坊村新铺设配水管862m、管径DN32~DN50,圭洋村新铺设配水管855m、管径DN40~DN90。
(五)基本同意将乐县白莲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中配水管网按各供水工程的供水规模设计,时变化系数取2.5,采用树枝状布置,基本同意配水管网的管线、管材及管径的选择,管材采用PVC-M管。其中,白莲村新铺设输水管3357m、管径DN90~DN50,大王村新铺设输水管4705m、管径DN90~DN75,天许村新铺设输水管515m、管径DN63~DN50,古楼村新铺设输水管1680m、管径DN90;大里村新铺设输水管2505m、管径DN90~DN75;小王村新铺设输水管6145m、管径DN90;三溪村新铺设输水管2710m、管径DN75;御岭村新铺设输水管1116m、管径DN63;墈厚村新铺设输水管660m、管径DN50;村头村新铺设输水管1650m、管径DN90~DN50;铜岭村新铺设输水管1370m、管径DN50。
(六)基本同意将乐县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中配水管网按各供水工程的供水规模设计,时变化系数取2.5,采用树枝状布置,基本同意配水管网的管线、管材及管径的选择,管材采用PVC-M管。其中,余家坪保护点新铺设配水管510m、管径DN90,石排场保护点新铺设配水管260m、管径DN40,外山保护点新铺设配水管400m、管径DN40,龙井保护点新铺设配水管582m、管径DN40,田角保护点新铺设配水管130m、管径DN40,小沛保护点新铺设配水管230m、管径DN40,上地保护点新铺设配水管260m、管径DN40。
通过本项目实施,项目区内应达到配水管网供水到户,“一户一表一龙头”的目标。
六、工程地质
(一)区域地质
基本同意将乐县各实施方案对区域地质的论述和结论。本工程区域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
(二)工程地质
同意将乐县各实施方案对工程区地质的论述和评价,勘察工作及成果基本满足实施方案要求。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对主要建筑物及管道沿线的地质勘探工作。
七、工程概算及资金措筹
(一)同意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和依据,古镛镇按335.60万元控制,水南镇按2.29万元控制,黄潭镇按389.85万元控制,漠源乡按218.35万元控制,白莲镇按535.81万元控制,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按63.62万元控制。
(二)同意资金筹措方案,除中央补助、省级配套外,其余由地方自筹。
八、节能评估
基本同意将乐县各实施方案提出的节能降耗评估相关内容。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基本同意将乐县各实施方案提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内容。
十、环境保护
基本同意将乐县各实施方案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十一、工程建设工期
同意将乐县各实施方案提出的施工组织方案,总工期按6个月控制,工程在投资计划下达当年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十二、工程管理
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项目建成后,将乐县水利局会同发改、卫生等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所有工程项目都要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维修养护、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验收合格后提请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抽验。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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