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市人民警察防暴训练基地战术训练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日期:2013-01-17 08: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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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核准人民警察防暴训练基地战术训练馆项目可行性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明公函〔2013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我市民警训练条件,提升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的能力,针对我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雨天无训练场地问题,经研究,同意建设三明市人民警察防暴训练基地战术训练馆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人民警察防暴训练基地战术训练馆。

二、建设单位:三明市公安局。

三、建设地点:梅列区小蕉。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筑面积为5050.82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为战术训练场地及体能训练场地。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六、工程概算:本项目工程总投资概算992.06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局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请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对设计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组织实施。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2.总概算表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117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三明市人民警察防暴训练基地战术训练馆

项目单位名称:三明市公安局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他

核准决定说明:

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未达到法定必须招标标准,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核准施工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

                                

                         2013年1月17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附件2

总概 算 表

总投资概算:             992.06万元

一、工程费用:            879.96万元

其中:土建            766.16万元

     安装            108.80万元

     室外工程及绿化工程     5.00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4.10万元

1、建设管理费           40.10万元

其中:(1)建设单位管理费     13.00万元

     2)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3.00万元

     3)招标代理费       3.00万元

     4)工程造价咨询费     3.50万元

     5)工程监理费       17.60万元

  2、勘查设计费           22.00万元

  3、环境影响评价费         3.00万元

  4、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4.00万元

  5、项目前期工程费         5.00万元

三、预备费:             38.00万元

  基本预备费             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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