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尤溪县35KV官洋输变电等项目核准的批复
尤溪县供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尤溪县供电有限公司35KV官洋输变电等项目核准的请示》(尤电〔2012〕120号)和《关于35KV官洋输变电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审意见》(尤发改投〔2012〕9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三明地区电网2009-2013年滚动规划》确定的负荷水平和电网规划方案,为加快尤溪县电网建设,满足该区域经济社会建设用电负荷增长需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尤溪县供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尤溪县洋中镇、新阳镇和城南工业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35KV官洋输变电工程:主变容量3.15兆伏安,全长13.61公里;
(二)35KV埔头-中仙线路开断接入110KV兴明变工程:全长0.375公里;
(三)35KV管新线延伸接入新阳变工程:全长3.15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三个项目总投资1359万元。其中,35KV官洋输变电工程项目投资1084万元,35KV埔头-中仙线路开断接入110KV兴明变工程项目投资94万元,35KV管新线延伸接入新阳变工程项目投资181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2012年-2014年。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意见。请项目业主在设计优化、施工组织等方面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按规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请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主要有:
(一)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35KV官洋输变电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审意见》(尤发改投〔2012〕90号);
(二)福建省三明电业局《关于35千伏尤溪官洋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明电发展〔2012〕547号);
(三)尤溪县35千伏官洋输变电等工程建设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四)尤溪县35KV官洋输变电工程路径图、尤溪县35KV埔头-中仙线路开断接入110KV兴明变工程路径图、尤溪县35KV管新线延伸接入新阳变工程路径图;
(五)尤溪县住建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426201201026号);
(六)三明市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明土资规审〔2012〕37号)。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尤溪县35KV官洋输变电项目工程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2.尤溪县35KV埔头-中仙线路开断接入110KV兴明变工程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3.尤溪县35KV管新线延伸接入新阳变工程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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