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三明市看守所安防系统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招标事项的批复

日期:2012-09-19 15:27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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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已核准的三明市看守所安防系统建设招标事项的函》(明公函〔2012109号)收悉。我委以明发改体改〔201269号文同意调整该项目重要设备的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鉴于该项目重要设备两次邀请招标皆因有效招标人不足三个而导致招标失败。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该项目的重要设备招标调整为以不低于第二次招标文件设置的要求,不高于原设置的收费标准,采取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发包,其余招标事项仍按原核准实施。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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