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307线永安加福至清流沙芜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安市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省道307线永安加福至清流沙芜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永发投〔2012〕1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省道307线永安加福至清流沙芜段公路工程是《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三明市境路线规划实施方案》“横七线”(莆田湄洲岛至宁化五里亭)中的永安市加福至青村(清流界)段。该项目是贯穿我省东西部的重要通道,也是西部山区通往沿海的重要通道,对加强山海联运、完善省级干线路网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省道307线永安加福至清流沙芜段公路工程。
二、项目业主:永安市交通建设开发公司。
三、建设规模与内容:该路路线起于省道307线永安加福村,起点桩号K0+000,在K3+200处新建水南大桥跨九龙溪,经过水南村、水碓村、前洋、五婆洋,在K12+465处新建青村隧道,终点至沙芜(清流县),终点桩号K19+281,全长19.281公里。按交通部颁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基宽8.5米,全幅式砼路面,路基及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50,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全线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
沿线主要构筑物有:1座隧道(青村隧道),长870米、宽8+2×1(人行道)米;3座大桥,长379米(水南大桥169米、竹林下大桥105米、铁路坑大桥105米),宽8+2×0.5(护栏)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4060万元,建设资金由永安市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六、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七、该项目年耗能513吨标准煤。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请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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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省道307线永安加福至清流沙芜段公路改建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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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永安市交通建设开发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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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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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部分 |
公开 |
邀请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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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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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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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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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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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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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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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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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总投资24060万元,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依法全部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勘察包含在设计项中,重要设备、主要材料包含在施工项中,不再单独核准。其他项包含建设管理费、征迁费用等,核准不采用招标形式。
(核准机关盖章) 2012年8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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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应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2、项目的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内抽取。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本委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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