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市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工程(市康复疗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12-08-08 08:22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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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市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工程(市康复疗养院)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为加强我市精神卫生建设,改善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及社会“三无”病患人员的治疗、康复设施条件,同意建设市康复疗养院。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相关专家评审,编制单位对文本作了修订、完善,原则予以同意。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工程(市康复疗养院)

二、建设地址:三元区荆东路27

三、项目业主:三明市民政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康复疗养大楼、附属综合楼各一幢,项目用地面积775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00平方米及配套室外道路、绿化等设施。其中:康复疗养大楼8200平方米,包括:药房、处置室、观察室、急诊室、治疗室、抢救室、医生、护士办公室、配餐室、B超室、心电室、X光室、脑电室、康复室、化验室、隔离室、探视室、值班室等;附属综合楼2200平方米,包括食堂、活动室、办公室、管理室、储存室、仓库、门厅等。

五、项目总投资:工程投资估算210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局自筹、争取省民政厅补助投资等渠道筹集。

六、建设期限:2012-2013

七、节能审查意见:同意节能登记表提出的节能意见,请按相关规定,落实节能降耗措施。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及防范措施。

九、项目招标核准事项(见附表)

请据此批复加快前期工作,优化项目方案,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一二年八月八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工程(市康复疗养院)

项目单位名称:三明市民政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部分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他

核准决定说明: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必须公开招标,并委托有资质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核准机关盖章)

                            2012年8月8

注意事项:

1、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应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2、项目的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内抽取。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本委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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