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设计招标事项的批复

日期:2012-08-02 08:19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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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积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报来的《关于呈请调整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设计招标方式的请示》(将发改[201237号文)收悉。我委以明发改投资[2012195号文对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时核准项目的设计等公开招标。鉴于该项目设计二次公开招标皆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而导致招标失败。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该项目的设计招标调整为以不低于第二次招标文件设置的要求、不高于原设置的收费标准,采取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发包,其余招标事项仍按原核准实施。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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