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田县主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12-07-31 08:18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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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大田县主城区污水收集系统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田发改投资〔201241号)及附件收悉。为解决大田主城区污水排放问题,我委于201278日委托专家组织召开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并形成《大田县主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可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进行了修编和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大田县主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田县主城区污水收集系统。

二、项目业主:大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大田县主城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近期(2015年)污水截流规模3m3/d,远期(2020年)水截流规模4m3/d。铺设管网60.441km,分别是:De300污水管45.846kmDe400污水管5.899kmDe500污水管0.788kmDe600污水管3.274kmDe700污水管3.612kmDe800污水管0.773kmDe400压力管道0.205kmDe800过河管道0.044km;截流井1958个,提升泵房一座。

五、建设工期:2012年—2014年。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511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县统筹解决。

  七、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该项目年耗能37.7吨标准煤。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请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一二年七月三十一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大田县主城区污水收集系统

项目单位名称:大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主要材料等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

      

                            

(核准机关盖章)                                     

               2012年7月31

注意事项:

1、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应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2、项目的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内抽取。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本委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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