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三明 辉润石化有限公司回收废机油、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扩建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明发改审批〔2021〕76号
福建省三明辉润石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回收废机油、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扩建项目申请延期开工建设的请示》(辉润〔2021〕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福建省三明辉润石化有限公司回收废机油、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019-350403-42-02-019613)批复如下:
福建省三明辉润石化有限公司回收废机油、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扩建项目,我委于2019年5月8日以明发改审批〔2019〕159号文核准,核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因2020年疫情影响,本项目无法在原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和《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闽政〔2017〕45号)文件精神,同意延长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一年(至2022年5月7日),其他事项仍按明发改审批〔2019〕159号文执行。届时如仍未开工建设,核准文件自动失效,请你司抓紧落实开工前相关准备手续,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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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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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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