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市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三明市消防支队:
报来《关于对三明市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业务用房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批的函》(明武消函〔2015〕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三明市消防支队现有业务用房建造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功能、设施已远远适应不了现代社会消防管理的需要,为了更好地服务三明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消防的需求,经研究,同意建设三明市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业务用房。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贵溪洋。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9800平方米,建有一幢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业务用房,一幢配套勤务用房及室外相关附属训练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9730万元。
请据此批复,办理项目相关前期手续,待手续完备后,到我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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