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市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工程(市康复疗养院)提升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报告的复函

日期:2015-03-10 11:05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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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三明市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工程(市康复疗养院)提升配套设施项目可研报告的函》(明民函〔2014〕7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工程(市康复疗养院)提升配套设施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4955,建设内容包括:(1)将福利中心二期综合楼改造为医技楼,改造面积2586,新增床位100张;(2)新建辅助工程15300,主要有:室外康复训练区、病人休闲区、停车场、景观绿化等;(3)新建道路面积2300;(4)围墙长700m,高6m;(5)购置CT机、X光机、心电图机、生化分析仪、供氧装置、救护车等医疗设备42台(套)。

三、项目总投资及建设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估算156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39万元,设备购置费327.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19.9万元,基本预备费74.3万元。建设资金由单位自筹。

四、建设年限:2015年。

五、节能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登记表提出的节能意见,请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及防范措施。

七、项目招投标事项: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见附件)。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10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三明市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工程(市康复疗养院)提升配套设施

项目单位名称:三明市民政局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部分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设备主要材料 其他 核准决定说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设备必须公开招标,并委托有资质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核准机关盖章)                          2015年3月9日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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