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市工业中路桥西市场人行天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日期:2014-11-19 08: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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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三明市工业中路桥西市场人行天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明市政管理〔20148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三明城市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和景观环境建设,提升市民生活质量,经研究,原则同意三明市工业中路桥西市场人行天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工业中路桥西市场人行天桥工程

二、建设单位: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三、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段。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主桥宽3.3米,桥面净宽3.0米,西侧与原跨铁路天桥衔接,东侧设置与天桥垂直的两道上下梯道,梯道宽2.3m,净宽2.0m,梯道纵坡13。主桥和梯道采用钢箱梁结构,主跨为23.7m,桥墩形式为柱式墩,基础为钻孔桩。

五、工程概算:工程概算核定为620万元,资金由你单位筹措解决。

六、节能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方案,随文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附件1)。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意市住建局出具的社会稳定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项目业主认真落实有关社会稳定风险预防和化解各项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附件2)一份,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图设计,以便项目早日动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2.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1月19

附件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三明市工业中路桥西市场人行天桥工程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

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单位负责人

张瑞元

通讯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麒麟新村10

负责人电话

0598-8242321

建设地点

三明市三元区

邮编

365000

联系人

郑霞

联系人电话

0598-8255468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项目总投资

620万元

投资管理类别

审批√

核准□

备案□

项目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事业

建筑面积(m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三明市工业中路桥西市场人行天桥工程主桥宽3.3米,桥面净宽3.0米;梯道宽2.3米,净宽2.0米。主桥和梯道采用钢箱梁结构,主跨为23.7米,桥墩形式为柱式墩,基础为钻孔桩。

年耗能量

能源种类

计量单位

年需要实物量

参考折标系数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电力

Kwh

7008

0.1229kgce/kwh

0.86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耗能工质种类

计量单位

年需要实物量

参考折标系数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

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0.86

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选择高性能的桥梁材料产品:采用节水器具减少耗水量;采用高效率变压器,提高设备运行效率;照明光源采用新型高效节能光源,如LED型荧光灯、细径直管荧光灯等新型高效光源及电子镇流器,降低照明用电量,创造以人为本的绿色照明环境。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备案,请项目单位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注: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附件2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三明市工业中路桥西市场人行天桥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决定说明: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项目单位申请,核准该项目施工项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核准勘察、设计、监理不采用招标形式,但应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发包;重要设备、主要材料包含在施工项中,不再单独核准。其他项包含项目前期费用等,核准不采用招标形式。

注意事项:

1、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应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2、项目的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内抽取。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本委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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