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化县东和排等4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你们关于要求审批宁化县东和排小流域等4个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宁发改〔2014〕139号、明发改〔2014〕160号、泰发改〔2014〕79号、田发改农业〔2014〕4号)及相关附件等收悉。为加快我市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抓紧开展2014年度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将宁化县东和排小流域等4个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宁化县东和排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一)项目业主: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曹坊镇坪上村、宝丰村
(三)治理规模和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7公顷,其中坡改梯(反坡梯田)25公顷,油茶林改造71公顷,封禁461公顷(含补植62公顷);配套机耕道路4010米(含水泥路260米,泥结碎石路3750米),排水沟4105米,蓄水池6口。
(四)建设年限:2014年—2015年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0.8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专项资金200万元,地方自筹、群众投工投劳共投入资金70.82万元。
二、明溪县城区上游(渔塘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一)项目业主:明溪县城关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城关乡上坊村
(三)治理规模和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6.7公顷,其中实施封禁治理519.28公顷(其中补植89.59公顷),坡改梯37.42公顷(其中水平梯田29.72公顷,反坡梯田7.7公顷);排水沟2.64k米,蓄水池12口,沉沙池12口,生态护岸756米,田间道路352米。
(四)建设年限:2014年—2015年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0.3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专项资金200万元,地方自筹、群众投工投劳共投入资金70.39万元。
(六)原批复文件《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关于梅列区碧溪等4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明发改农业〔2013〕141号)中关于明溪县城区上游(渔塘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批复内容失效。
三、泰宁县交黄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一)项目业主:泰宁县朱口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朱口镇黄厝村、神下村、渠高村、洋发村
(三)治理规模和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7公顷,其中水土保持造林25公顷,封禁527.67公顷(其中补植lOO公顷),坡改梯4.33公顷;蓄水池11口,机耕道950米,排洪沟80米,引水渠36米,排水边沟950米,生态护岸553米,拦沙坝2座。
(四)建设年限:2014年—2015年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专项资金200万元,地方自筹、群众投工投劳共投入资金70万元。
四、大田县桃新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一)项目业主:大田县桃源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桃源镇桃新村、西安村
(三)治理规模和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7公顷,其中封禁治理490公顷,营造水保林39公顷;坡改梯28公顷,机耕道600米,生态护岸1公里。
(四)建设年限:2014年—2015年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专项资金200万元,地方配套70万元。
五、其他要求
(一)请按照《关于改进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81号)、《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意见》,本批复附《项目节能登记表》。请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三)同意项目报告中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单位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闽委办〔2010〕97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相关规定,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附件:1.宁化县东和排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事
项核准决定书
2.明溪县城区上游(渔塘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
理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3.泰宁县交黄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事
项核准决定书
4.大田县桃新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事
项核准决定书
5.宁化县东和排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节能登
记表
6.明溪县城区上游(渔塘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
理项目节能登记表
7.泰宁县交黄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节能登
记表
8.大田县桃新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节能登
记表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1月11日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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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宁化县东和排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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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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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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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部分 |
公开 |
邀请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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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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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 |
√ |
|||||||
|
施工 |
√ |
√ |
√ |
|||||
|
监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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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设备 |
√ |
|||||||
|
主要材料 |
√ |
|||||||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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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的施工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未到达依法必须招标标准,核准不采用招标形式。部分工程涉及群众投工投劳不实行招投标,采用项目公示制,向群众公示。 (核准机关盖章) 2014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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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应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2.项目的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内抽取。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本委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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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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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明溪县城区上游(渔塘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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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明溪县城关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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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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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部分 |
公开 |
邀请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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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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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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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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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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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设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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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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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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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的施工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未到达依法必须招标标准,核准不采用招标形式。部分工程涉及群众投工投劳不实行招投标,采用项目公示制,向群众公示。 (核准机关盖章) 2014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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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应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2.项目的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内抽取。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本委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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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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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泰宁县交黄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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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泰宁县朱口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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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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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 |
部分 |
公开 |
邀请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施工 |
√ |
√ |
√ |
|||||
|
监理 |
√ |
|||||||
|
重要设备 |
√ |
|||||||
|
主要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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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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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的施工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未到达依法必须招标标准,核准不采用招标形式。部分工程涉及群众投工投劳不实行招投标,采用项目公示制,向群众公示。 (核准机关盖章) 2014年11月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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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应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2.项目的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内抽取。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本委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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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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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大田县桃新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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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大田县桃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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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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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 |
部分 |
公开 |
邀请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施工 |
√ |
√ |
√ |
|||||
|
监理 |
√ |
|||||||
|
重要设备 |
√ |
|||||||
|
主要材料 |
√ |
|||||||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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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的施工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未到达依法必须招标标准,核准不采用招标形式。部分工程涉及群众投工投劳不实行招投标,采用项目公示制,向群众公示。 (核准机关盖章) 2014年11月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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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应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2.项目的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内抽取。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本委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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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项目名称:宁化县东和排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填表日期:2014年11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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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建设单位 |
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 |
陈瑞镜 |
|||
|
通讯地址 |
宁化县财富源广场4楼 |
负责人电话 |
0598-6824551 |
||||
|
建设地点 |
宁化县曹坊镇 |
邮 编 |
365400 |
||||
|
联 系 人 |
熊伟 |
联系人电话 |
0598-6824551 |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
项目总投资 |
270.8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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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 核准□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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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属行业 |
建筑面积(m2) |
||||||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7公顷,其中坡改梯(反坡梯田)25公顷,油茶林改造71公顷,封禁461公顷(含补植62公顷);配套机耕道路4010米(含水泥路260米,泥结碎石路3750米),排水沟4105米,蓄水池6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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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耗 能 量 |
能源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参考析标系统 |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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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
kwh |
82.51 |
0.1229 kgce/kw.h |
0.01 |
|||
|
柴油 |
kg |
1760 |
1.4571kgce/kw.h |
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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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
|||||||
|
耗能工质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参考折标系数 |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
|||
|
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 |
|||||||
|
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
2.57 |
||||||
|
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根据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尽量少占地耕地以及保护环境等原则确定。尽量做到在不增投资或少增加投资的前提下,取得较为显著的节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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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本项目只有施工期的耗能,项目建成后耗能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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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备案,请项目单位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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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附件6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项目名称:明溪县城区上游(渔塘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填表日期: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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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单位 |
明溪县城关乡人民政府 |
单位负责人 |
黄道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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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明溪县雪峰镇关右路30号 |
负责人电话 |
0598-2810066 |
||||
|
建设地点 |
明溪县城关乡 |
邮 编 |
365200 |
||||
|
联 系 人 |
郑蔚 |
联系人电话 |
13806967209 |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
项目总投资 |
2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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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 核准□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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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属行业 |
建筑面积(m2) |
||||||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6.7公顷,其中实施封禁治理519.28公顷(其中补植89.59公顷),坡改梯37.42公顷(其中水平梯田29.72公顷,反坡梯田7.7公顷);排水沟2.64k米,蓄水池12口,沉沙池12口,生态护岸756米,田间道路352米。 |
||||||
|
年耗能量 |
能源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参考折标系数 |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
||
|
电 |
kwh |
22000 |
0.1229 kgce/kw.hkgce/kw.hkgce/kw.h(kW•h) |
2.7 |
|||
|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
|||||||
|
耗能工质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参考折标系数 |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
|||
|
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 |
|||||||
|
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
2.7 |
||||||
|
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根据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尽量少占地耕地以及保护环境等原则确定。尽量做到在不增投资或少增加投资的前提下,取得较为显著的节能效果。 |
|||||||
|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
|||||||
|
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备案,请项目单位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
|||||||
注: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附件7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项目名称:泰宁县交黄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填表日期: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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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单位 |
泰宁县朱口镇人民政府 |
单位负责人 |
吴升辉 |
|||
|
通讯地址 |
泰宁县朱口镇人民政府 |
负责人电话 |
13850875081 |
||||
|
建设地点 |
泰宁县朱口镇 |
邮 编 |
354400 |
||||
|
联 系 人 |
肖晓东 |
联系人电话 |
13559092644 |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
项目总投资 |
270万元 |
||||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 核准□ 备案□ |
||||||
|
项目所属行业 |
建筑面积(m2) |
||||||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7公顷,其中水土保持造林25公顷,封禁527.67公顷(其中补植lOO公顷),坡改梯4.33公顷;蓄水池11口,机耕道950米,排洪沟80米,引水渠36米,排水边沟950米,生态护岸553米,拦沙坝2座。 |
||||||
|
年耗能量 |
能源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参考折标系数 |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
||
|
电 |
kwh |
22000 |
0.1229 kgce/kw.h(kW•h) |
2.7 |
|||
|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
|||||||
|
耗能工质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参考折标系数 |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
|||
|
水 |
t |
5400 |
0.0857 kgce/t |
0.5 |
|||
|
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 |
|||||||
|
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
3.2 |
||||||
|
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根据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尽量少占地耕地以及保护环境等原则确定。尽量做到在不增投资或少增加投资的前提下,取得较为显著的节能效果。 |
|||||||
|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
|||||||
|
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备案,请项目单位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
|||||||
注: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附件8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项目名称:大田县桃新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填表日期: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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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单位 |
大田县桃源镇人民政府 |
单位负责人 |
陈庆进 |
|||
|
通讯地址 |
大田县桃源镇人民政府 |
负责人电话 |
13859117566 |
||||
|
建设地点 |
大田县桃源镇 |
邮 编 |
366100 |
||||
|
联 系 人 |
陈庆进 |
联系人电话 |
13859117566 |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
项目总投资 |
270万元 |
||||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 核准□ 备案□ |
||||||
|
项目所属行业 |
建筑面积(m2) |
||||||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7公顷,其中封禁治理490公顷,营造水保林39公顷;坡改梯28公顷,机耕道600米,生态护岸1公里。 |
||||||
|
年耗能量 |
能源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参考折标系数 |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
||
|
电 |
kwh |
26000 |
0.1229 kgce/kw.h(kW•h) |
3.2 |
|||
|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
|||||||
|
耗能工质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参考折标系数 |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
|||
|
水 |
t |
5400 |
0.0857 kgce/t |
0.05 |
|||
|
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 |
|||||||
|
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
3.25 |
||||||
|
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根据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尽量少占地耕地以及保护环境等原则确定。尽量做到在不增投资或少增加投资的前提下,取得较为显著的节能效果。 |
|||||||
|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
|||||||
|
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备案,请项目单位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
|||||||
注: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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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