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列西污水处理厂主干管及提升泵站(滨江新城片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14-06-16 14: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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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列西污水处理厂主干管及提升泵站(滨江新城片区)建设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附件已收悉。列西(滨江新城片区)目前尚无完善的排水系统,大部分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自然排放,致使水环境遭受污染,生态环境受到破坏。为改善城区的水环境,提升三明的城市形象,经研究,同意列西污水处理厂主干管及提升泵站(滨江新城片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列西污水处理厂主干管及提升泵站(滨江新城片区)建设工程。

二、项目业主: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三、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滨江新城段。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铺设污水管道总长2470米及其附属构筑物,建设污水中途提升泵站1座。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D400污水管2470米,污水检查井22座,污水中途提升泵站1座。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504.3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建设时限:该项目建设时限9个月。

七、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和审查暂行办法》,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请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设计、资金筹措等各项工作,并尽快组织实施。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616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列西污水处理厂主干管及提升泵站(滨江新城片区)建设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依法全部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重要设备、主要材料包含在施工项中,不再单独核准;其他项包含代建管理费、前期费用等,核准不采用招标形式。

(核准机关盖章)                                    

                      2014年6月16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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