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明政办〔202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22年度三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相关承办单位要按照决策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
二、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相关承办单位应当及时报请市政府依法决定。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
2022年度三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安排 | 
| 1 | 三明中心城市融合发展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2022年上半年 | 
| 2 | 三明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 市发改委 | 2022年上半年 | 
| 3 | 三明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 | 市发改委 | 2022年下半年 | 
| 4 | 三明市本级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项目招标事项情况汇报 | 市城管局 | 2022年下半年 | 
| 5 | 三明市“十四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规划 | 市卫健委 | 2022年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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