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和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教育局、财政局、县委编办、发改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现将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和《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9〕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以下要求抓好贯彻执行。
一、加强招生宣传。各县(市、区)教育、卫健局要加强定向医学生招生宣传,特别是要深入农村、贫困地区的高中学校与考生面对面的开展宣传,鼓励引导有意愿到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考生报考定向医学生,用好招生指标。
二、明确违约责任。根据《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和《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工作方案》精神,经研究确定,定向培养西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人才、西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违约赔偿金标准:因个人原因不能毕业或退学、转专业的定向医学生,以及入编考核(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培养毕业生,要按规定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补助;延期毕业的(除参军外),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毕业后未按协议到签约的单位报到工作或毕业后教育培训期间流失的(包括培训期间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培训期满未回原单位等情形),以及未满服务年限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培养费等政府、单位补助资金外,还应按上述补助资金的总金额为标准,一次性缴纳5倍以上违约金。
各地各单位应在签订的协议中进一步明确违约赔偿倍数,在招生宣传与协议签订时,向考生介绍、解释清楚,提高签约履约率。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财政局应按照每年定向生招生人数做好生均拨款工作。市级财政仅对明溪、清流、宁化、泰宁、建宁等5县定向乡镇卫生院的高职高专医学生按照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的一半,专款补助各县卫健局,另一半由同级财政补齐。各县(市、区)卫健局须于每学年开学半年内将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全额落实给定向医学生个人。
四、细化培养协议。各县(市、区)卫健局应根据2019—2023年定向培养本科生、高职高专方案精神,认真制定本县的定向培养协议,细化、明确、约定好各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解除聘用条款等,相关协议文书应咨询法律顾问,避免相关法律纠纷事件的发生。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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