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创建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特色优势的重点专科,提升我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委组织制定了《三明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8年)》,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及市属专科医院。
二、申报名额
医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共10项,各医疗机构可申报1项,筛选后择优确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按类别填报《三明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申请书》、《三明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可行性报告》或《三明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申请书》,同时提交本单位重点专科建设和管理情况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请申报单位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三明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申请书》、《三明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可行性报告》(含电子版)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式6份报送至医政科;《三明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申请书》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式6份报送中医科教科;逾期均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近期我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三明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联系人:医 政 科 黎 欢,8277270
中医科教科 李华清,8225059。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
三明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
(2016—2018年)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与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我市医疗机构整体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学会、质控工作的通知》(明卫〔2015〕1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创特色、扬品牌”思路,创建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的三明市医学重点专科,以点带面,形成我市医疗机构技术特色和服务品牌,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知名度,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二、建设目标
通过3年的周期建设,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及市属专科医院培育10个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市级医学重点专科的整体实力增强,特色优势明显,专科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或市内领先水平,具有相当的知名度。在三明地区同类专科中医疗服务能力、人才队伍建设名列前茅。
1.基础条件建设:有满足业务需求的临床、科研和教学用房,设置病房的临床科室床位达到30张以上,其他科室应具有相当面积的业务用房(中医类别重点专科病房必须独立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配备专业发展必备的专用仪器设备,配套设施完善。
2.技术能力建设:重点突破,培育特色品牌,增强知名度,提高竞争力。根据专科发展需要,具有1个及以上专科研究方向并取得较好成果;引进应用新技术,研究开发并推广临床适宜技术。
3.学术能力建设:专科规划合理,组织开展高层次科研项目,三级医院取得市级二等奖科技奖励或省级三等奖以上的科技奖励,二级医院取得市级三等奖以上的科技奖励;在本专科权威杂志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
4.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带头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全省或本市学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位;学科技术骨干学历、专业和职称结构合理,建成一支具有较强发展后劲的专科队伍。
5.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开展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计划性组织进修培训,为基层培养技术带头人。
6.学科文化建设:重视科室的精神文明建设,突出以人为本的宗旨和救死扶伤的行业特点,形成仁心仁术、团结向上的医学人文品格、团队精神和核心价值观。
三、申报条件
1.建设目标必须对健康促进和提高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的质量具有重要价值、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三级医院专科诊疗技术水平或卫生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先进或市内领先水平。二级医院专科诊疗技术水平或卫生技术水平处于市内先进水平。
2.三级医院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二级医院学科带头人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精通本专业基本理论与临床实践,善于解决本专业日常业务中疑难复杂的问题,能把握本专科发展方向,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三年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最少1篇。
3.人才形成梯队,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及学历结构合理,每个骨干应是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后备人才队伍。
4.具备开展本专科新技术引进和科学研究的基础,具有较先进的医疗、预防、科研基础设施条件,能独立承担本专科研攻关项目,具有与省内外先进水平接轨、交流、协同攻关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近3年未发生过医疗事故或责任事故。
6.已列为本单位重点专科建设计划,并在近3年来作为单位的重点扶持对象。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的重点专科进行初评遴选,择优推荐。申报的专科需按要求提交《三明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申请书》(见附件1)、《三明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可行性报告》(见附件2)或《三明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申请书》(见附件3),同时提交本机构重点专科建设和管理情况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评审程序:
三明市卫计委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申报条件及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选出市级医学重点专科补助项目。经委党组会议批准,在三明卫计委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建设对象确定为三明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对象。
五、组织实施与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明市卫计委成立医学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的方向和重大事项,具体负责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制。医疗机构是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分管领导是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具体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医学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是执行人,具体负责建设方案中各项任务的实施和各项指标的落实。
(三)实施目标管理。三明市卫计委与列入建设对象的市级医学重点专科所在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周期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绩效考核指标等。建设单位应组织学科带头人根据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制订详细的年度建设计划,明确目标、内容、经费投入等,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效果评估。
(四)加强财政投入。三明市卫计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3年建设周期内,市级医学重点专科项目实施定额、定期资助。市级医院每个项目每年市级补助总额30万元(含市财政配套经费),县级医院每个项目每年市级补助总额20万;项目建设单位及所在地财政应予以配套建设经费,并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五)实行定期考核。建设单位应每年向市卫计委提交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经费绩效评估报告及项目进展情况。市卫计委组织专家对建设对象实施年度目标考评,对考评未达到建设要求,建设经费未及时到位的单位,以及发现的违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项目建设单位,将视情况相应扣减补助资金。建设期满后,市卫计委对建设对象进行终期全面量化考评验收(考评验收标准另发),同时对财政资助经费进行财务审查,对通过验收审查的建设对象,确定为“2016—2018年市级医学重点专科”。
附件:1.三明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申请书
2.三明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可行性报告
3.三明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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