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中止(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日期:2026-01-29 16:37
来源:三明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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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以下1家予以中止(暂停)医保结算;时限见下表,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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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编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中止(暂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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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35040301245 |
福建红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明世纪城大药房 |
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206-36号 |
2026年1月8日-2026年7月7日 |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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