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中止(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日期:2025-11-21 19:09 来源:三明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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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以下2家予以中止(暂停)医保结算;时限见下表,特此公告。

序号

医药机构编码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中止(暂停)时间

1

P35040300819

福建好药师万店大药房有限公司三明一中药店

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158-6号

2025年11月20日-2026年5月19日

2

P35040200809

福建好药师万店大药房有限公司三明崇桂药店

三明市三元区列东后街130号

2025年11月20日-2026年5月19日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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