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3-12 18:58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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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大路口片区(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大路口村51号) 

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 

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 

(一)水环境:六氟磷酸锂晶体包装桶回收洗桶废水、树脂再生废水、废气碱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依托新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循环冷却水场排污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工艺废气三级水洗+三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三)声环境:各类机泵、风机等高噪声源经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综合降噪。 

(四)固体废物:废机油送AHF装置转炉综合利用、污泥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废树脂包装袋外售物资部门综合利用其余固体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选址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属于依法设立的工业园,该工业园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等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三十一条简化,免予开展首次公示。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三十一条,公示期限减为5个工作日并免予张贴公示),通过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三明日报发布信息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2月7日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在福建环保网对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情况说明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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